我男友是個精於算計的富二代。
大年初二我收了6萬6的彩禮,第二天突然收到派出所傳喚。
男友林業站在警局凳子上,義憤填膺地指責:“你們家在高價賣女兒,我要拿回我的血汗錢。”
同行看熱鬧的七大姑八大姨捂著嘴偷笑,說我見錢眼開,唯利是圖。
我捂住嘴巴,不停抹淚,羞憤地把彩禮都還回去,並提了退婚。
原本還在忿忿不平咒罵我的林業愣住了。
他說:“我只說要退回彩禮,可沒說要退婚。”
婆婆直接跳起腳來,指著我罵:
“我不計較你小門小戶的,但你之前說好的陪嫁一輛30萬的車和現金28萬8,一分都不能少,且全部都要在我兒子名下。”
我怒不可歇,誰說我家有開國大將是小門小戶來著?
“行,不就陪嫁嗎?把我祖父留給我的億萬傳家寶抬過去。”
警察上門說明來意時,我整個人都是懵的。
全屋子的人都在熱火朝天地幫我準備今天的婚禮,這下子都呆住了。
剛到警察局門口,裡面傳來林業義憤填膺的聲音。
“現在國家號召嫁娶新風,所以我決不允許我的新娘是高價娶來的,這跟賣女兒有什麼區別。”
“6萬6的彩禮都是一個普通家庭不吃不喝一年的錢了,他們真有臉要那麼多。”
“如果我不給彩禮,他們不嫁女兒,那他們就是見錢眼開唯利是圖之輩。”
媽媽聽到這話,拽著我的手一緊,面色發白。
身後跟著來的七大姑八大姨忍不住捂著嘴偷笑,揶揄道:“看到沒,他們平時看起來高風亮節的,關鍵時候還不是賣女兒。”
“還6萬6,咱村一個初中生的彩禮都23萬8,真不知道是說她貴還是賤。”
我指節攥得發白,胸腔不停起伏。
我們這邊的彩禮一般是15萬818萬8,當初林業說他們家窮,問能不能少要一點。
我媽想著他們家做生意的,可能資金週轉困難。
又想著只要婆家人對我好就夠了,不在乎所謂的面子。
所以主動說要個6萬6的好意頭,並且答應到時候會給我帶回婆家。
不僅如此,我媽怕我嫁給富二代,會被婆家人看不起,她把積攢了一輩子的錢,給我買一輛30萬的車和現金28萬8作為陪嫁。
這些都是當初商量結婚時,大家說好的。
可他為什麼要反口,置我於這麼難堪的境地。
看到我出現,林業愣了一下,很快他就笑著招呼我過去坐。
等他看到我媽時,他的臉一下子就垮了下來,像是沒看到一樣。
我想起我每次去見他媽,我都會提前打聽她喜歡吃什麼穿什麼,然後買過去送給她。
到了他家,我會主動幫忙做飯收拾衛生,積極跟他的家裡人搞好關係。
我媽喜歡一條一千多的絲巾,我捨不得買,但知道婆婆喜歡後,我咬咬牙還是買了。
我做這些,不是為了討好誰。
我是覺得,既然我們成了一家人,將心比心,我對他的父母好,他對我的父母好。
可現在,他連問一聲,給個笑臉都不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