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為了滿足小男友當副總的願望,假裝車禍失憶,要革了我的職位。
我路過時偷聽到小男友對妻子說:
「你這樣做,就不怕姐夫不再理你了嗎?」
妻子卻不以為意:「也就讓你玩七天,到時候我就說自己記憶恢復了,他還能怪罪一個病人不成?」
我腳步一頓,沒有戳穿她的謊言。
第二天會議桌上,妻子拍桌說小男友才是她的老公,要我滾出公司,並且上交所有項目的時候。
所有員工都看著我,等著我來阻止妻子無理取鬧的行為。
可我沒有反抗,只是乖乖簽下了離職同意書。
可她不知道,項目遞交的期限只有七天,而且甲方只認我這個核心人員。
七天之後,她非但不會如願,還將面臨天價賠償和牢獄之災。
「你要走可以,但必須把所有的客戶和同事的聯繫方式都刪了,這些都是公司的資源,你沒資格帶走!」
我剛準備離開時,就被妻子的小男友週一鳴攔住了。
管理公司多年,我很清楚,公司從來沒有這種規定,他這是在故意針對我。
我扭頭看向我的妻子徐夢潔:
「這也是你的意思?」
徐夢潔盯著我晃神了一陣,隨即冷漠地點點頭。
我若真刪了這些資源,就再也沒有挽回的餘地。
她篤定我捨不得走,所以態度才如此強硬。
她這麼想也不奇怪。
我和她結婚七年,一直沒有孩子。
公司就相當於是我們的孩子,我也比她更愛護公司。
我每天起早貪黑的談業務,兢兢業業,不敢耽誤分毫。
上週,她在會議上提出,想破格提拔週一鳴為技術部主管。
公司的老人都賣她人情,違心的誇讚了週一鳴幾句,就給通過了。
唯有我,在考核到週一鳴的業務能力完全不夠格時,不顧徐夢潔的顏面,強硬的一票否決了她的提議。
她很清楚,我絕不可能同意她在公司胡來。
所以她這次為了讓週一鳴如願,連失憶這種狗血戲碼都演上了,就是為了逼我就範。
公司同事見我們吵起來了,紛紛來勸:
「蕭總,你消消氣,徐總只是生病了,作為她的老公,在她這麼脆弱的時候,你得多多體諒和包容她啊。
」
徐夢潔被這句話鼓舞,嚴肅道:
「我老公就是天,在公司誰敢跟我老公作對,就是跟我作對!」
同事們聞言笑了,拉著我調侃道:
「蕭總你看,你老婆還是很愛你的,她現在只是生病了,錯把別人當成了你。
」
感受到同事們投來羨慕的眼神,我卻一點也笑不出來。
事實和他們所說所見的完全相反。
我和徐夢潔是夫妻,平時也算是相敬如賓,但只要一旦遇到事情,她總是逼迫我去妥協退讓。
無論對錯不管場合,她永遠都站在我的對立面。
為此,我沒少和她吵架。
可她總說,我是她的家人,不論在外面鬧成什麼樣,都能在家裡和好。
外人就不一樣了,一旦真生氣了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。
雖然我心裡很不舒服,但聽多了,我也覺得她說的話有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