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怡君嘆了口氣道:“沒想到忍氣吞聲,反而讓他更加變本加厲。今年清明節期間,我在辦公室加班,就我一個人,他走進來,關上門,對我說:我喜歡你,做我的女人吧,我馬上提拔你當副科,兩年後再提你當正科。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。他已婚,有小孩,還大腹便便,滿面油光,不像個好人。我噁心死了。”
頓了一下會兒,她繼續說:“他勸了一陣,看不起效果,就湊到我身前,我起身要逃跑,他堵住了門,威脅我說:如果我不做他的女人,這輩子別想提拔!我說你再這樣我就告到紀委。他非常生氣,把桌上的一個茶壺抓起來摔碎了,他說他在東陽區一手遮天,沒有人可以動得了他。我當時嚇得魂飛魄散。幸虧,有同事回來了。他就走了,我逃過一劫。”
林居正知道後續可能還有更過分的情況,否則她不會向街道書記求救。
果然,裴怡君說出了後面更勁爆的內容:
“後來,他就收斂了,對我變得不冷不熱的,就是挺正常的那種上下級關係,我也度過了兩個多月的清淨日子,我以為他想通了,退卻了,再也不會騷擾我了。可是我錯了。”說到這裡,裴怡君哽咽起來。
她似乎說不下去了,林居正靜靜等著,默默給她遞紙巾,過了兩分鐘,她穩定住情緒,繼續說,“今年7月22日,是個週日,我記得很清楚。週一區城管局領導要來執法隊調研,我奉命回到執法隊寫彙報材料,寫到第三稿已經是晚上九點了,當時是副大隊長校的稿子,本來通過了,誰知道,黃東旭喝完酒來到了執法隊。
看了稿子後,他親自修改,讓我等著。副大隊長有事就先走了。我一直等到11點,他終於改完,打印出來,跑到我們辦公室遞給我,讓我校對一下。我校對後改了兩個錯別字,順了一下,就還給了他。他很高興,說寫得不錯,辛苦了,下班吧。”
林居正知道,這是黃東旭的欲擒故縱或者說麻痺戰術,沒有吃到口的肉,他會一直惦記的。
裴怡君說:“黃東旭表現得自然、正常,全程沒有對我多看一眼。我心裡很欣慰,確定他終於迷途知返。我走出執法隊大樓的時候已經是晚上11點半了,外面下著大雨,地上到處都是水,我撐著傘走到公交站臺,結果發現,公交車那個時間都停了,等了半天沒有出租車。正在發愁的時候,黃東旭開著車行駛到了我面前,他搖下車窗,招呼我上車,說順路,送我一程。我不想上他的車,可他表現非常紳士和禮貌,也很有耐心,眼神里沒有一點猥瑣的意味,而且,執法隊離我住的地方只有兩公里。”
林居正問:“你上了他的車?”
“我一時糊塗,就打開後座車門,爬進了車裡。他說,你不用怕,我不會騷擾你了,你工作這麼辛苦,又很能幹,我要善待下屬。我真傻真天真,當時竟然還有點小感動。”裴怡君說,“可是,他並沒有把我拉到我住的小區,而是往北邊去了,那裡是山,荒無人煙。他還把車門鎖了,我出不去,叫喊也沒人聽得到。他把車子停在一處山坡下面,爬到後座……”
裴怡君淚流滿面,捂著臉嗚嗚哭了起來。
林居正暗暗咬著牙,罵了一句:“人渣!”
他想知道後續,那個壞蛋到底有沒有得逞?
可裴怡君半天都沒有說話,紅著臉低著頭,說不出口。
他忍不住問:“他得逞了?”
裴怡君忙搖搖頭,抬頭望著林居正,難為情地說:“林秘書,你能為我保密嗎?”
林居正點頭,鄭重道:“當然。”
“他沒有得逞……當時……反正……差點。後來我抓到了他放在車裡的保溫杯,把他頭打爛了,他流了好多血,只顧著止血,也沒力氣欺負我了,我就趁機打開車門,跳了下去。”
林居正如釋重負,喃喃道:“還好,還好。”
裴怡君哭著說:“一點都不好!我跳下車,跑到大路上,攔了一輛出租車就到了沙坑派出所報警。辦案的是個女警,叫沐陽,她挺義憤填膺的,立即傳喚了黃東旭,可是,很快,副所長羅峰出現了,不讓沐警官辦了。再後來,他說經過調查,證據不足,不予立案。我震驚不已,他怎麼會糊塗成這樣?
我控訴黃東旭強姦未遂,長期騷擾女性,要負刑事責任,黃東旭反而告我毆打他。羅峰把我帶到他辦公室,說經過調查,我襲擊公職人員,致其重傷,涉嫌故意傷人罪,要把我刑事拘留。然後逼迫我和解,還讓我簽下了協議。”
“什麼協議?”林居正壓抑著怒火,拳頭攥得咯咯響。
“22號那晚的事就當沒發生,如果我到任何其他地方投訴,他們就判我故意傷人罪,一旦認定刑事責任,要被開除的。我說我是正當防衛,可那個羅峰根本不聽我辯解,還威脅我再亂說,立即把報告遞交區公安分局法制科,當晚就把我刑事拘留。
我怕了,我真的好怕。黃東旭手眼通天,我鬥不過他呀。我來自農村,又是外地的,我好不容易才考上公務員,沒有親戚,沒有背景,我好怕丟了工作啊!”裴怡君似乎還在感到後怕,身體微微顫抖,“後來,我就在協議上籤了字,表示因反對加班,頂撞黃東旭,一時爭吵,怒而將他打傷。反正絕無強姦未遂的事,而且永不上訪、投訴,否則賠償黃東旭200萬元,派出所也會重新調查我的刑事問題。”
林居正問:“協議書在哪裡?”
“在他們那裡。”
“你沒有留底?”
裴怡君搖搖頭:“他們不給我。”
“你不用擔心,那個協議是違法的,沒有任何法律效力。”林居正平靜地說。
裴怡君眼睛一亮,忙說:“蘇書記也這麼說。”
“簽了協議,他放過你了嗎?”
“沒有。他只老實了一個多月,就又開始騷擾我,總是叫我去他辦公室,我死活不去。另外,他有幾次喝多了酒,半夜打我電話,我不勝其煩,換了號碼也沒用。我感覺工作都要幹不下去了,好怕他晚上欺負我,所以五點我就下班走了。”
“你怎麼不調離執法隊?”
“黃東旭把著不讓我走,沒有人幫我,組織部覺得跟分管領導都處不好,不是個好乾部,可有誰知道,他就是個禽獸啊!”
林居正說:“他禽獸不如!”
“林秘書,我都要被逼瘋了,抑鬱了。”
“你有沒有想過去區紀委或者區分局舉報?”
“沒有,我也不認識人,不知道該找誰舉報,我好害怕如黃東旭所說,最後的舉報材料落入他手裡,不僅扳不倒他,反而會遭到兇狠的報復。”
“你走投無路,所以舉報給了蘇書記?”
“是。上週三我把今天說的這些寫成了文字,寫了七八頁紙,裝入了檔案袋,交給了蘇書記。蘇書記問了我很多細節,她說她會幫我主持公道,讓我耐心等待。可是,週五蘇書記就進去了,我感到很自責,我好擔心是不是因為我的舉報……”
“蘇書記的事跟你無關。”林居正不容置喙地說。
裴怡君信任地看了他一眼,說道:“我決定要舉報他後,就買了兩個迷你錄音筆,藏在身上。上上週,他把叫到他辦公室,又是動手動腳的,還說了挑逗的噁心的話,我為了錄音,就沒怎麼反抗;可是我太緊張了,回到辦公室我打開錄音筆一看,沒錄上,操作失誤。我當時就崩潰了,我怎麼那麼笨啊!連個證據都搞不到!”
說到這裡,她神色悽楚地嘆了口氣,眼淚又一次奪眶而出。
林居正再次默默遞過去紙巾,那盒紙巾已經快被她用完了。
兩人沉默了片刻,林居正沉吟道:“沒事,你錄上了作用也不大,只是猥褻婦女而已,治安問題,扳不倒他。最關鍵的是22號晚上,他強姦未遂,這個是刑事,才致命。你,有證據嗎?”
裴怡君警惕地看了看緊閉著的門,紅著眼圈問:“林秘書,我真的能信任你嗎?”
“能!”
林居正真誠的眼神和勇敢無畏的態度給了她極大安慰,她鼓起勇氣說:“本來沒有,昨天我搞到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