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
他先來到昨天晚下誘餌的地方,令人驚喜的是,這次他居然看到三個捕獵圈子上面套著野兔。
三隻肥美的野兔已經凍僵,兩隻公蛋,一隻母兔。顯然是昨天夜裡雪停後套住的,附近的雪面上有掙扎的痕跡,而且脖頸處的血已經凝固了。
王建國滿心歡喜的把那三隻野兔從套子裡取了出來,然後裝進了蛇皮袋子。隨後又從口袋裡貓出一把高粱,撒在附近,重新佈置好陷阱。
總算弄了點山貨,晚上妻兒可以吃到烤兔肉了,剛好三隻,到時候給吳老二一隻,桂蘭嬸子一隻,就當還個順水人情。
這玩意野地裡生長,渾身上下都散發著一股野味,尤其是腿部的肉,不僅味道正點,而且還有嚼勁,特別是在這饑荒年代,極為珍貴。
雪後的秦嶺,銀裝素裹,陽光灑在雪面上,極為刺眼。
正當王建國佈置好陷阱,朝著山裡繼續走的時候,忽然一股奇異的香氣,飄進了他的鼻子。
他心中一動,趕緊順著香氣的來源找了過去。
走了幾步,王建國就看到一株個頭不小的靈芝。
“豁!好東西,估計有上百年曆史了吧。”
王建國激動不已,他趴在地上,用鏟子,小心翼翼的剝開靈芝附近的泥土,輕輕採摘。
“這支靈芝一看就有些年頭了,藥性很大,肯定能賣不少的錢,就算是不賣錢,給妻兒用來調理身子,也是有很好的效果的。”
“哞哞哞~”
正當王建國採好靈芝之後,還沒來得及喘口氣,突然一陣清亮悅耳的聲音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王建國趴在地上,探出腦袋一看,頓時眼睛亮了:“沒想到運氣這麼好,竟然剛進山就遇到了這麼大的羚牛。”
羚牛是秦嶺山脈的特有產物,體型碩大,被稱為秦嶺“金毛扭”,或“四不像”。
一百米開外。
一隻體型碩大,渾身覆蓋著一身金色濃密毛髮的大羚牛正低頭吃草。
羚牛的毛髮會隨著季節的改變而改變。
由於現在剛剛進入春天,陽光下,渾身的毛髮散發著金色的光澤,此刻的它,猶如身披了一件華麗的錦袍,在山林雪地間熠熠生輝。
羚牛可是極為珍貴的動物,屬於秦嶺四寶之一,不管是藥用價值,還是收藏價值,都屬於頂級物種。
這種牛跟生產隊的圈養的牛不同,強壯成年的雄性羚牛具有一定的攻擊性。
縣城裡的國營飯店經常會有領導吃飯,平日裡村裡的老百姓勒緊褲腰帶緊緊巴巴的過日子,但那幫領導們,家養的牛羊肉吃膩歪了,喜歡吃一點稀罕的物種。
當時百姓以及領導們保護瀕臨動植物意識淡薄,自然可以從黑市上可以弄來這種牛肉。
王建國發現羚牛距離自己還是有一定距離,周圍都是樹木,如果活捉肯定是不行的,畢竟自己的速度有限。
要是一槍下去,羚牛的皮子就不那麼值錢了,但即便如此,他也要保證最大的價值。
“這身牛皮,看來今天是費了!哎,要是多來幾個人就好了。”
猶豫良久後,他才從背後摸出了獵槍。
塞上火藥,裝上子彈,王建國眯起左眼,槍口對準了羚牛的左腿。
“砰!”
瞄了一分鐘,王建國終於扣動了扳機。
只聽砰的一陣巨響,羚牛左腿一軟,噗通一聲癱倒在地上。
羚牛受到驚嚇,立馬起身,拉著受傷的左腿,跛腿朝著遠處奔跑了起來。
到手的鴨子怎麼可能讓他飛了呢?
王建國壓根不會放過這個機會,他迅速起身,健步如飛,一邊從口袋取下腰間別著的麻繩,一邊熟練的做了一個活釦。
儘管平日裡羚牛奔跑的速度飛快,至少可以達到八十公里每小時,但此刻它卻受了傷,跑起來並不快。
即便這樣,王建國也是費了老半天勁。
在差不多距離羚牛七八米遠的地方,王建國大手一揮,就將麻繩丟了出去。
麻繩活釦就精準的落在了羚牛的脖子上。
見佔了上風,王建國立馬拽著繩子,繞著一顆大樹,做了一個支點,生拉硬拽起來。
等穩妥之後,他又順著連結羚牛這段的繩子,用力一拽。
“噗通!”
羚牛一個跟頭栽倒在了地上,麻繩緊緊的勒住了它的脖子,羚牛仰著鼻孔猩紅著眼睛,嘴裡發出哞哞哞的吼叫聲。
王建國迅速衝了上去,騎在了羚牛的身上,摁住了羚牛角,而後又從口袋裡貓出兩捆繩子,綁住了羚牛的前後腳。
“嘿嘿,現在就算你插翅也難逃了!”
等確定這隻羚牛沒有逃跑的可能性了,王建國這才從羚牛身上跳躍了下來,認真端詳著傷口。
果然吳老二家的這杆子獵槍是上過戰場殺鬼子的,威力足夠大。
即使眼前如此健壯的羚牛,它的左腿已經被打穿了,露出了裡面白花花的骨頭,此時正汩汩的往外流淌著血液。
“發財了,這頭牛少說也能賺個五百塊錢,到時候足以給妻兒買衣裳玩具了。”
七八十年代,五百塊錢相當於一個普通職工幾年的工資。
他們王家莊生產隊的隊長,一個月最多才領十幾塊錢。
這也是當時為什麼好多人冒著生命危險,進山打獵的原因,要是運氣好的話,遇到一隻稀罕的物種,那他就能發一筆小財,過個肥年。
王建國望著跪倒在地上的羚牛,緊繃的神經也終於鬆弛了下來,他雙腿一軟,癱坐在地上,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。
方才與羚牛生死搏鬥,耗盡了他全身的力氣,儘管很累,但他的心中卻充滿了成就感。
王建國大口的喘著粗氣,胸膛已經被汗水浸溼,此刻他的手臂還在微微顫抖,那是用力過度後的痠痛與疲憊。
坐在雪地上接二連三吃了四個窩窩頭,才稍微有點果腹的感覺,有些口渴,他就隨手抓起一把雪,塞進了嘴裡。
過了會,他緩過神來,雙手撐著地面,艱難的站了起來。
望向地上的這頭體型如此巨大的羚牛,估摸著應該至少有兩三百多斤。
看到如此稀罕的獵物,王建國臉上喜悅過後,又陷入到了深深的沉思。
“體型如此龐大的獵物,想靠我一個人弄回家,根本不容易。”
山路崎嶇不好走,本來這會羚牛就已經受到了驚嚇,若是硬拽著羚牛,搞不好,這傢伙發起瘋來,連拖帶拽,要出人命。
如果朝著羚牛的腦袋又開一槍,讓它變成屍體,那就更不好弄回家了。
他皺著眉頭,拖著下巴,在腦海裡想著解決問題的辦法。
要是從隊裡喊兩個壯漢來就好了,一個牽牛頭,另一個在後面趕牛尾,一步一步的趕回家。
可如今,深山老林的,到哪裡去找人?
若是自己將羚牛放在這裡,回家喊人。
等再次返回這裡,估摸著這頭牛早已經被隔壁村的人弄走了,或者成為其他野獸的腹中之物。
王建國深深的嘆了口氣,皺起眉頭,一時沒了注意。
就在這個時候,他警惕了起來,因為他聽到從遠處傳來了一陣細細碎碎的腳步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