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鍾遇當場揭發她——
兩個月前,尋覓剛來到南望市,房子租在一個偏僻的小巷子裡。
第一次遇到鍾遇是在回家的路上。
男生身姿高挑,有點瘦,長的白白淨淨的,一雙眼睛尤為漂亮,身上穿的衣服也是名牌,像只昂貴又乖順的波斯貓,一看就是很好的搶錢對象。
尋覓路過巷口,嘴裡叼著根牙籤,斜靠在牆邊,看了會兒鍾遇捱揍,順便估算他的價值。
白襯衫和黑褲子估計有幾千塊錢,脖子裡戴著的銀鏈子吊墜被塞在衣服裡,估不了價,手上的腕錶幾十萬。
這單不虧。
小混混踹上蜷縮在地上的鐘遇前,尋覓上前一個側踢將人踹倒在地,銳利的桃花眼攻擊性十足。
“我報了警,不想進去喝茶就趕緊滾。”
兩個小混混是附近一帶輟學早的小嘍囉,後面沒什麼大人物,見狀立即跑了。
尋覓蹲到鍾遇旁邊,掃了眼他被踹髒的褲子和襯衣,就蹲在那兒看他。
男生也看她,漂亮的眼睛注視著她映著橙色霞光的臉,寶石般的瞳眸裡是她的倒影,不說話。
尋覓拍了下他精緻的臉蛋,“啞巴了?”
“去做鴨估計挺賺錢的。”
多侮辱性的話語,落在鍾遇耳中沒半點反應,尋覓納悶了,“真是啞巴?”
男生眼睛移到她嘴裡叼著的牙籤上,眨了兩下眼睛,扶著牆慢慢站起來,一句話都不說就要走。
嘿,尋覓還沒幹過虧本的買賣,上前攥住他的手腕,把他那塊腕錶解了下來。
“保護費,懂?”
一直到尋覓拿著表走了,男生也沒太大的反應,和她背道而馳,勻速離開巷子。
尋覓缺錢,那塊表二手緊急倒賣出去,賣了十萬,是尋覓近兩個月賺到的最大的一單。
第二次遇到鍾遇是第二個月同一天,還是在巷子裡。
尋覓被一夥穿著黑衣服的人堵了,她跳上一處很陡的階梯,望著階梯下的一群人。
正思索如何跟人談判,身邊冒出來一個穿著白衣黑褲的男生,是上個月被尋覓打劫過的鐘遇。
男生直愣愣看著眼前的場景,視線從尋覓身上移到下方的黑衣壯漢,臉上沒有任何表情。
正常人看到這種場面,第一反應就是跑,可鍾遇不一樣,不僅不跑,還傻乎乎往尋覓身邊湊了湊,安靜的眼睛盯著兩撥人。
看戲似的,站的跟標杆一樣。
尋覓就覺得他腦袋有問題。
奇怪的是,黑衣人見到鍾遇低頭說了幾句話,似乎有些忌憚她旁邊的呆子。
尋覓一不做二不休,把鍾遇推到身前,根本不懂得憐香惜玉這四個字怎麼寫,一腳把人從一米多高的階梯下踹了下去,砸在黑衣人身上。
跑之前看到呆子變形的腿,喊道:“我會給你報警!”
事後她想想覺得挺傻的,把人腿都弄斷了,報警是讓警察來抓自己嗎。
所以,尋覓當然沒報警。
現在,尋覓坐在鍾家的餐桌上,斷腿的呆子坐在她對面,主位是他的父親。
她無疑是進了狼窩。
好在鍾遇沒說話,像前兩次的相遇,對誰都沒有招呼,像個啞巴。
鍾承翰說:“尋覓,這是我兒子鍾遇,身體不好,不愛說話,你們認識一下,等開學也有個照應。”
她低低應了聲,一直注意著鍾遇。
他機械地吃著廚房為他準備的專屬餐,咀嚼時一雙琉璃般的眼睛總是落在她身上,臉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