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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這個家就這麼大,假兒子該給親兒子騰位置了。

她知道丈夫李新華捨不得許長歌這個假兒子。

畢竟是培養了十八年,學習成績名列前茅,眼瞅著過完年就可以參加高考,成為一名大學生。

甚至有很大可能考進清北這兩所頂尖大學。

但那又如何,這又不是她陳淑蘭的孩子!

辛辛苦苦培養他有什麼用?到頭來,人家認了親生父母,還不是會把他們這對養父母一腳踹開。

與其竹籃打水一場空,還不如去培養他們的親生兒子李長樂,送他去上大學。

親兒子上大學,總比假兒子上大學要強。

李長樂今天鬧這麼一齣,在家屬院裡來了個驚天一跪,就是陳淑蘭偷偷給他出的主意。

從相愛到結婚近三十年,陳淑蘭很瞭解她的丈夫李新華,知道他是一個極其好臉面的人。

所以在眾目睽睽之下,用道德綁架的方式,逼迫李新華點頭同意他們的親生兒子李長樂回家。

好臉面的李新華,為了不丟臉,肯定會同意。

事情的發展,正如陳淑蘭所預料的一樣。

丈夫終於點頭同意,讓他們的親生兒子回家。

那接下來,事情就好辦了。

她只需要跟親生兒子李長樂打配合,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,就能把許長歌趕出他們家。

陳淑蘭此刻看到丈夫臉色陰沉的難看,於是,恰到好處地過去拉扯一把兒子李長樂,訓斥道:

“你這孩子,怎麼說話呢?”

“長歌比你大幾個月,再怎麼來說他也算是你哥,別這麼沒禮貌,對你這個哥哥放尊重一些。”

不僅裝模做樣地訓斥一番親生兒子李長樂。

還作勢去打李長樂。

只是那巴掌輕飄飄拍在李長樂的後背上,都沒發出任何的聲響,傻子都能看出來,打得不疼。

做完這些,陳淑蘭換上一副許長歌從未見過的和煦笑容,走到他面前,擺出慈母姿態。

“長歌,我和你爸也養了你十八年,也知道你從小到大,一直都是個人人誇獎的好孩子。”

“你的好,我們也都看在眼裡,但是吧……”

“許家村,你那親爸親媽,可就你一個兒子。”

“而且現在長樂要回城裡了,你要是再不回農村,那你的親生父母不就等於沒兒子了嗎?”

陳淑蘭的話就說到這兒,沒繼續往下說了。

她把自己立在道德高地上,再把許長歌架起來,如果許長歌不答應回農村,那就是不孝子。

這話即是說給許長歌聽的,也是給李新華說的。

李長樂回城市的家裡,已經成了既定事實。

李新華可是當著鋼鐵廠家屬院那麼多人的面,在大庭廣眾之下親口答應下來的,不可能反悔。

他雖然想留許長歌,但一想到許長歌的親生父母確實就這麼一個兒子,他們還指望許長歌養老送終。

他就算再喜歡許長歌,也不能搶別人兒子。

此刻,李新華一隻手緊緊握著搪瓷杯,想開口說話,卻欲言又止,把目光落在許長歌身上。

想看一看養了十八年的許長歌有什麼話要說。

李長樂見縫插針,繼續嘲諷道:“你還是趕緊回農村吧,現在走,說不準還能趕上晚飯,要是再晚一會兒,你連晚飯都沒得吃。”

“你給我閉嘴!”李新華猛拍桌子,怒斥李長樂。

李長樂被嚇得一縮腦袋,趕緊閉嘴,往後挪一步,躲到母親陳淑蘭的身後,尋求保護。

而見到這一幕,許長歌只想笑。

就這麼迫不及待地,要趕他離開這個家嗎?

許長歌敢打包票,只要他說要留下,養父李新華大概率會答應他的請求,讓他留下的。

只是往後的日子不好過罷了。

養母陳淑蘭肯定會拿“不孝”的惡名招呼他。

李長樂也會各種挖苦,冷嘲熱諷地招呼他。到時候再把今天的事情添油加醋,傳的到處都是。

許長歌的名聲就徹底臭了。

與其在這裡過低人一等,雞犬不寧的生活。不如回鄉下農村,探索一下玉佩空間,修修仙,種種田,過上悠哉悠哉的清閒日子,豈不比在城裡強?

汝之砒霜,吾之蜜糖。

此刻,許長歌的臉上浮現出笑容。

李長樂見到許長歌在這時候不僅沒生氣,反而還能笑出來,不由得眉頭一皺。

以往在鄉下,誰被罵了不都是當場反擊嘛。

這許長歌憑什麼不生氣?

他在笑什麼?

難道說……他看不起我?

對,他就是看不起我,所以連氣都懶得生。

就因為我是鄉下來的,所以就活該被嘲笑嘛!

腦補過多的李長樂頓時心生怒火,他咬牙看著面前還在“笑話”他的許長歌,握緊拳頭質問道:

“許長歌,你笑什麼?”

一個“許”字被他咬得重重的。

明顯是告訴許長歌——你姓許,不姓李!你一個鄉下的泥腿子,憑什麼看不起城裡的我!

面對李長樂的挑釁,許長歌依舊笑眯眯的。

絲毫沒有生氣,就像在看跳樑小醜一般。

讓李長樂一記重拳,彷彿砸在軟綿綿的棉花上,根本找不到任何著力點,只能說是白費力氣。

並不是所有在鄉下生活的人,都像李長樂這樣,強勢,霸道,暴躁,而且還一點都不講理。

他成為現在這樣,是有原因的。

李長樂的養父母,也就是許長歌的親生父母,總共有五個孩子,四男一女,他是唯一的男丁。

農村嘛,重男輕女的思想更加濃厚。

更重要的一點是,許長歌的親生父親兄弟四個,生的基本上全都是女兒,就許長歌一個男丁。

在許長歌和李長樂沒有互認親生父母之前,李長樂在農村是被父親兄弟四家一塊寵著長大的。

老許家就這一根獨苗苗,絕對的寶貝疙瘩。

肯定要捧在手心裡,甚至要用嘴含著,生怕李長樂出現一丁點兒毛病,斷了老許家的香火。

上有爺爺奶奶,父母叔伯嬸孃寵著。

下有親姐姐們,堂姐堂妹們讓著。

雖然生活在農村,但李長樂的日子過得一點都不差,從小到大,好吃懶做,什麼活都沒幹過。

甚至連吃飯穿衣都需要別人幫忙才行。

結果就是,一大家子養出來了個巨嬰。

然而這個巨嬰一點都不感恩,得知自己不是親生的,而且親生父母還是城裡的工廠領導後,他果斷選擇拋棄農村的一切,轉身投入親生父母的懷抱。

也正是在農村練出來的超絕厚臉皮,才能在大庭廣眾之下,當眾下跪道德綁架親生父親。

對於這種不學無術,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巨嬰,拿捏他,那還不是隨隨便便,手拿把掐的。

許長歌淡淡開口道:“爸,我要回農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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