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後,李全還詳細說了一些自己如何學習識藥的法子等等,月娘始終安靜聽著。
直到李全分享完,咂吧著嘴巴意猶未盡,低頭看月娘,就發現她眼睛裡的亮晶晶。
月娘崇拜道:“哥哥好厲害,怪不得今天能救我。”
李全的嘴角止不住地上揚,突發奇想道:“月娘喜歡藥材嗎?要不要跟我一起學?”
月娘忙點頭,又搖頭:“全哥哥,月娘還不識字呢。哥哥能不能先教我識字?”
“當然可以。”
李全從自己的小書架上拿下一本千字文,攏著月娘認識前面五個字,在發現月娘學得特別快後,還拿出自己前兩年用的小毛筆,教月娘寫字。
這小毛筆是李旭託毛筆店家做的,用料很好,李全當初用得仔細,如今看來絲毫不舊。
然而,這毛筆在月娘手中,依舊有些大。
李全一拍額頭:“當初我是五歲習字,月娘才四歲,而且,我是男子,自然比妹妹的手大些。”
月娘努力用手握著毛筆,沒有放棄的意思,而李全已經想好,等他多攢下一些銀子,就給月娘再買一支更小的毛筆。
等月娘學會執筆,在紙上開始認真練字後,李全就拿起書,開始自己的學習。
流淌的時間中,李全的屋子裡,兩人都專注於自己的學習。
月娘專心地習字,她剛剛跟著李全識字的速度沒有太快,她自覺可以表現得聰慧一些,卻沒必要過於天才。
她本就來歷不明,太過特殊,會惹人生疑。
至於習字,她上一世本就沒學過書法,而如今從頭開始學,雖然因為心理年紀大些,更能坐得住,但也難免犯一些初學者的錯誤。
然而,這已經讓偶爾抬頭看她的李全驚喜不已,小月娘好聰明呀。
他抿唇一笑,看書的精神頭更好,往日許久才能翻過一頁,今日效率翻了一番。
一個時辰轉瞬即過,李旭親自來叫兒子吃飯。
聽崔氏說,全兒一個多時辰都與月娘待在一起,李旭難免擔心。
可他打開屋子的門,就看到兩人專注學習的模樣。
古往今來,沒有父母不喜歡看到孩子盡心學習,李旭自然也不例外。
尤其,往日李全總是單獨學習,時日久了,難免枯燥,忍不住倦怠,而此時的李全,李旭能感受到兒子怡然自得的狀態。
不自覺的,李旭看向月娘的眼神柔和了許多,他緩聲道:“飯已經備好,你們先來吃飯吧。”
李全放下書,驚訝道:“居然已經一個時辰了,真快。”
李旭莞爾招手道:“快出來吃飯吧,月娘也來。”
月娘放下毛筆,手被墨汁染得有些黢黑,李旭主動道:“等會兒讓你崔姨給你擦擦。”
正廳裡,擺著一張大的圓桌,崔氏和劉明都站在一旁等著,直到李旭在主位坐下,兩人才跟著李全一塊入座。
月娘跟著李全落座,就坐在了李全的身邊。
桌上的菜色非常豐富,月娘恍然,原來這個時代已經有許多不同的烹調手段,包括爆炒、蒸煮等等。
而她在薛家村的家裡,每日只能見到饃饃,大約是他們實在太窮的緣故吧。
李旭第一個執筷,崔氏坐在月娘另一邊,悄悄在桌子底下握住月娘的手,擔心月娘不瞭解飯桌上的尊卑。
之後,眾人動筷。
月娘人小,崔氏幫著夾了不少放在米飯之上。
月娘面露感激,之後大快朵頤,並時時誇讚飯菜好吃。
她用語並不多麼高級,偏偏真誠,表情又豐富,不僅逗得崔氏直笑,就連李旭和劉明都忍俊不禁。
飯桌上氣氛活躍,廚房裡,林嬸子正在燒著熱水,這是為主人家一會兒沐浴所備的。
她的女兒林紅在一旁蹲著,時不時偷看飯桌那頭,她嘟著嘴巴,有些不忿。
“娘,爹不是說,那月娘只是老爺山上撿來的野丫頭。那咋能跟老爺們一塊吃飯?”
林嬸子與林伯逃難而來,從前生的孩子都死了,後安定下來,老來生了這麼個女兒,很是寶貝,往日都寵的很。
可這會兒,林嬸子聽到女兒討論月娘,趕忙捂了她的嘴,阻止道:“紅紅,不管那月小姐是什麼來頭,只要老爺說她是親戚家的孩子,那她就是李家人。
往後關於月小姐身份的事,你可萬不能再提了,也不能直呼其名,不然只怕會惹禍上身!
再有,你聽孃的,今後遠著她些,別招惹她,老爺們不高興了,咱家就完蛋。”
林紅不太高興,她今年六歲,正是任性的時候,從前總被父母叮囑要敬著全哥兒也就罷了,怎麼如今還要尊著這半路出來的野丫頭了?
就她看,這月娘身份不詳,怕是還不如她呢。
可親孃再三叮囑,林紅翹著嘴勉強應下,實則想著,她要讓周圍的女娃娃們都少搭理這個野丫頭。
林嬸子不知道女兒如何想,只看她點頭,便放下心來,這會兒見外頭喚人,就跑了出去。
林紅是不用出去的,她雖然跟著父母是奴籍,但林家夫妻向來不捨得她做活,而李旭理解他們一片愛女之心,加之林紅年齡小,故而也從未多做要求。
沒一會兒,林嬸子就端了幾個菜進來,原來李旭一行人吃完了,就將剩下的菜分給了其他下人。
林紅夾了盤裡的雞肉來吃,卻想到這是月娘吃剩的,往日最喜的肉,瞬間都不香了。
她的食之無味,月娘絲毫不知。
她吃完豐盛的晚飯,跟著李全在院子裡走了幾圈消食後,就由崔姨幫著去沐浴了。
雖然她再三表示自己能洗,可崔姨眼下對她疼愛,說什麼都不肯讓這四歲的小娃娃自個兒在大浴桶裡沐浴。
她的熱心,月娘多番感謝後,就由著崔姨了。
洗漱乾淨後,月娘本想去找李全耍。
可惜此時天色已經全黑,李全讀了些聖賢書,堅決不留月娘在自己屋子,月娘便收拾了筆墨紙硯回了自己的小小耳房。
點上小小的蠟燭,這屋子就亮堂了大半,之後,她就開始了練字。
她深知,在這個古代社會,寫著一手好字,有多麼的重要。
偏偏練字也沒什麼捷徑可走,就是不斷地練習。
所以,她握著毛筆,反覆地書寫今天學習的五個字,直到李全給她的十張紙都被寫完,深夜已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