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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一路奔馳下,兩個半小時後,到達那哈部落,騎士們一下馬,都是倒頭就睡。

這還是在河套草原,地質鬆軟,非常適合戰馬奔跑,不是特別的顛簸。

要是去大漠,那種乾旱的天氣,無盡的風沙,加上日夜交替的溫差,才是對騎兵最大的考驗。

休息一個小時後,所有人都在默默吃東西,一邊給即將出徵的戰馬按摩。

這雖然是周銘教導的,但是在一千多年前,匈奴人也是這麼做的。

每次出征前,都會給戰馬局部按摩。

讓戰馬全身鬆弛,等到衝鋒時,才會更加有力氣,增加衝擊速度。

此時已接近天明,部落裡陸陸續續的,有奴隸走出蒙古包,開始清理食槽,或者燒火做飯。

周銘騎在戰馬上,看著眼前的一切,對旁邊的巴特爾說道:

“多麼祥和的蒙古包,卻即將被摧毀。”

“巴特爾,你會手軟嗎?”

聽到周銘的話,正在啃肉乾的巴特爾,也是愣了一下,才憨憨的回答道:

“首領,我怎麼會手軟!”

“草原這麼多年,哪天不是打打殺殺,不都是這麼過來的嗎?”

周銘也就是隨意問問,卻沒想到巴特爾,這個看著笨拙的漢子,能說出這麼有道理的話來。

是啊,草原的戰鬥,什麼時候停止過?

周銘舉起馬鞭,所有騎士全部翻身上馬,陸陸續續趕到周銘身後。

“兄弟們,還是老規矩,投降者不殺。”

“衝啊!”

話音剛落,巴特爾已經率先衝出軍陣。

把習慣衝在第一的周銘,拋在後面。

這就是蒙古人的忠誠吧,代替首領衝鋒,是他們的潛意識行為。

猛地一夾馬腹,周銘也是衝了上去。

衝鋒最前面的,都穿著新式皮甲。

後面其他人,最低也有胸甲,看起來很威武,有點正規軍的樣子。

之前那種寒酸樣,一去不復返。

蒙古包外的奴隸,看見馬隊衝鋒,假裝呼喊兩句後,便躲到羊圈附近,代表他們像羊一樣溫順,這是奴隸的保命技巧。

很多蒙古部落,青壯都被殺光,反而奴隸一個沒死。

畢竟不管哪個部落,都需要奴隸幹活。

巴特爾直衝最中間的蒙古包。

那裡,必定是首領居住的地方,同樣也是最兇險。

因為首領的親隨,都會圍繞著其首領居住,他們的戰鬥力也最強。

巴特爾手持大號馬刀,比一般的馬刀,要長四分之一,也更加厚實。

一個身穿皮甲的壯漢,被巴特爾的馬刀,直接從肩膀,劈到腰部透出,鮮血噴灑在他臉上。

彪悍的氣勢,將那哈首領的親隨,全部給震懾住,接連後退!

三個蒙古漢子,剛從蒙古包內出來,還沒回過神,就被巴特爾接連斬殺。

巴特爾那些親隨膽小,直接翻身下馬,一腳將屍體踢飛,用蒙古語說道:

“黑鬍子部落,如今強大無比。”

“投降才能有一條活路。”

“你們自己選擇吧!”

一個親隨,聽到蒙古語,以為又是部落爭端,鐺的一聲響起,放下彎刀丟棄。引起共鳴,接二連三的全部放下武器。

見大局已定,巴特爾面色兇狠,直接衝進那哈的蒙古包內。

只見一個五十多歲的老梆子,懷中抱著一個美婦,蜷縮在帳篷角落裡。

腦袋埋在少女懷中,連直面巴特爾的勇氣都沒有。

巴特爾見狀,面色更加兇狠,衝上去抓起那哈,沒等其求饒,一刀就將其斬首,唾棄的說道:

“就你這種懦夫,也配做首領?胚!”

“難怪那些親隨,動刀子都不敢。”

巴特爾大步走出帳篷,手中提著那哈的腦袋,美婦只能跟在其身後。

那些親隨看到那哈的腦袋,更加一點脾氣都沒有,全部蹲在地上。

周銘騎著馬,緩緩來到人群中央。

看到巴特爾提著人頭,和那些跪在地上的蒙古人,便知道大勢已定。

舉起馬鞭,用蒙古語大聲說道:

“那哈已死,所有人投降免死!”

歸降的蒙古士兵,聽到周銘的聲音,也全部跟著大喊:

“那哈已死,所有人投降免死!”

本來就打不過,現在首領也死了,還打個屁,全部熟練的蹲在地上。

這就是人性,不管是什麼民族,只要首領強硬,那麼麾下也會強硬。

當然隔壁的阿三哥除外,你就是戰神下凡,也帶不動。

士兵熟練的拆除蒙古包,將所有東西都打包帶好。

而孟程帶著漢民,進行見血儀式。

最後帶著十三個,敢於拔刀的漢民,給他們發放馬刀。

當週銘率領部隊回家時,整個那哈部落,如同秋風掃落葉,乾乾淨淨。

就連堆砌的牛糞,都沒放過。

當車隊抵達黑鬍子部落時,蘇懷瑾看著牲畜和俘虜,整個人精神抖擻,笑起來的嘴角,壓都壓不住。

只覺得離出相入閣,又往前一步。

晚上的篝火晚會上,每個人臉上,都洋溢著笑容。

一群妙齡少女,在最中間跳著蒙古舞,幾個樂師拉著馬頭琴,給她們伴奏。

這是蒙古人的老傳統,打完勝仗,親人安全回家,自然要大擺筵席。

至於打輸了,怎麼辦!

那也要擺,提升士氣嘛。

周銘身邊,也蹲著一名美婦,正在給他倒酒,就是那哈首領的小妾。

是巴特爾獻給他的。

這也算是蒙古特色,最漂亮的女子,最珍貴的戰馬,這個世間,只要是最好的,都要先獻給首領。

那哈這老梆子,還真的挺有眼光。

這美婦,區別於其他蒙古女人,身材非常豐滿,是典型的陸地巡洋艦。

周銘喝下馬奶酒,帶著些許醉意,上下打量起來,越看越滿意。

就在周銘準備快樂時,蘇懷瑾拿著清單,遞交上來。

蒙古青壯六十,年輕女人一百。

牛四百八十頭,已經全部斬殺取皮。

剩下的牛犢八十,讓它們再長大一些,也會吃掉。

羊四千,殺三千五,其餘全部留下。

為什麼殺這麼多羊?當然是拿來養兵。

這些漢子,個個吃的膀大腰圓,特別是巴特爾,一頓飯吃半隻羊。

強大的體魄,都是邊吃邊練。

明國的家丁,也不過是三天一練。

普通的衛所兵,能夠保持半月操練,已經是算得上精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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