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把我从乡下接回来的第一天,晚宴上,我那穿着高定西装的父亲林卫国,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,指着我面前的A5和牛说:
「林雾,用刀叉,别像个野人。」
我抬起头,对他笑了笑,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,拿起餐刀,狠狠地进了那块的牛排里。
在他们惊恐的目光中,我用刀尖挑起整块牛排,凑到嘴边,像野兽一样撕咬下一大块,鲜美的肉汁顺着我的嘴角滑落。我一边嚼着,一边舔了舔刀尖上残留的血水,轻声说:「在乡下,我们管这叫,开膛破肚。」
一滴血,落在了洁白的桌布上,像一朵盛开的罪恶之花。
接我回来的车,是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,内饰散发着一股昂贵的、令人作呕的皮革味。
来接我的人自称是管家,他看我的眼神,就像在打量一个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、需要重新消毒的物品。
「大小姐,老爷和夫人在等您。」他毕恭毕敬地躬身,但那份敬意虚假得像塑料花。
我叫林雾,十八岁之前,我生活在南方一个湿、偏僻、连信号都时常中断的小镇。
十八岁生那天,这辆车开进了小镇,告诉我,我是在医院被抱错的豪门真千金。
我那个所谓的家,是一座可以用“宏伟”来形容的庄园。水晶吊灯的光芒刺得我眼睛生疼。
沙发上坐着三个人。
我的亲生父亲,林卫国,一个眼神锐利如鹰的中年男人。他手里盘着一串价值不菲的文玩核桃,看我的眼神,像在评估一件货物的价值。
我的亲生母亲,沈曼莉,一个打扮得像欧洲贵妇的女人。她用丝绸手帕捂着鼻子,仿佛我身上带着什么瘟疫。
还有我的亲生哥哥,林琛。他靠在沙发上,玩着手机,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,嘴角挂着一丝毫不掩饰的嘲讽。
这就是我的家人。
「回来了就好。」林卫国开口了,声音里没有半分温度,「以后,你就是林家的大小姐。过去那些不好的习惯,都要改掉。我们会请最好的老师教你礼仪、外语、马术……」
他像在下达一道指令。
沈曼莉捏着鼻子,皱着眉话:「卫国,你闻闻她身上的味道……天哪,管家,快带她去洗澡,把她这身衣服烧了!别把乡下的虱子带回来!」
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洗得发白的T恤和牛仔裤。
这是我养母用她缝补衣服攒下的钱,给我买的最好的生礼物。
林琛终于放下手机,嗤笑一声:「妈,你太夸张了。不过,确实有点……辣眼睛。」
我全程没有说话,只是安静地听着,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偶。
我观察着他们的微表情。父亲的轻蔑,母亲的厌恶,哥哥的戏谑。
很好。
这才是我熟悉的、人性的本来面貌。
被管家带到三楼一个大得像足球场的房间后,我洗了个澡,换上了他们准备的真丝睡裙。
滑腻的布料贴在皮肤上,像蛇一样冰冷。
晚宴开始了。
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各种我叫不出名字的菜肴。
除了我们一家四口,还有一个女孩。
她叫林珞,那个占据了我十八年人生的假千金。
她穿着一身洁白的公主裙,长发微卷,皮肤像牛一样白皙。她看到我,眼睛立刻就红了,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。
「姐姐,你终于回来了。」她怯生生地开口,声音软糯得像棉花糖,「都是我不好,占了你的位置这么多年……」
沈曼莉立刻心疼地把她搂进怀里:「傻孩子,胡说什么呢!你永远是妈妈的宝贝女儿。」
林卫国也难得地露出了一丝温情:「珞珞,你永远是林家的人。」
林琛更是直接瞪了我一眼,对林珞说:「别理她,一个乡巴佬而已。你才是我的妹妹。」
一出多么感人至深的家庭伦理剧。
我这个真千金,反而像个闯入者,一个不合时宜的错误。
我没理会他们的表演,只是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离我最近的红烧肉。
「住手!」沈曼莉尖叫起来,「谁允许你用筷子的!这是西餐!」
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。
然后,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。
我用刀尖挑着牛排,满嘴是油和血,像个茹毛饮血的原始人。
他们所有人都被我吓傻了。
林珞的脸煞白,捂着嘴,一副快要吐出来的样子。
沈曼莉的眼睛瞪得像铜铃,指着我的手在剧烈颤抖。
林琛的嘴巴张成了“O”型,手机都忘了玩。
林卫国的脸色铁青,手里的文玩核桃被他捏得咯吱作响。
「你……你这个……疯子!」沈曼莉终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。
我咽下嘴里的肉,把刀“当”的一声扔在盘子里,用餐巾擦了擦嘴。
然后,我抬起头,露出了一个来到这个家之后的、第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。
「对啊。」我轻快地说,「我就是疯子。」
「欢迎来到,我的精神病院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