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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大小姐!
我努力睁开被血黏住的眼缝。
朦胧的光影里,看见她满脸是泪,身后站着几个气息冷硬、全副武装的男人。
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。
我被抬下车,大小姐身边站着霍凛。
我这才安心的昏了过去。
再次睁开眼,是在一片纯白里。
消毒水的味道萦绕在鼻尖,浑身像被拆开重组过一样疼。
视线模糊聚焦,对上了一双通红的眼。
我的大小姐,沈清歌,就坐在床边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。
她脸上有泪痕,眼下有乌青,嘴唇得起皮,却在我睁眼的瞬间,亮起了光。
“祝七!”她声音沙哑,猛地握住我没打点滴的那只手。
我张了张嘴,喉咙火烧般疼,只能发出气音。
她想笑,嘴角扯了扯,却突然红了眼眶,一巴掌轻轻拍在我没受伤的肩膀上。
她声音带着哽咽的怒气,
“祝七!你当我是傻子吗?!”
“瞒着我?自己留下送死?让我这辈子都欠你的是不是?!谁准你这么做的!”
我想笑,却牵动了伤口,疼得龇牙咧嘴。
欠我一辈子好啊……
那我这辈子,下辈子,下下辈子,都不用愁了。
大小姐的眼泪“啪嗒”掉下来,砸在我手背上,滚烫。
她慌忙别开脸去擦,肩膀却在微微发抖。
“蠢死了……”她低声骂,不知道是骂我,还是骂她自己。
我看着她的侧影,心里那绷了太久的弦,终于“铮”一声松了。
大小姐没事。
真好。
眼泪无声地滑进鬓角。
我想起很久以前,那个蜷缩在泥泞里、像野狗一样等死的自己。
我的家在一个破旧的小山村里,吃的是馊饭剩菜,穿的是破麻烂布,动辄打骂。
他们叫我“赔钱货”,说养大我是恩赐。
有一天,瘸了腿的老光棍带着一沓皱巴巴的票子来了。
家人眉开眼笑,数着钱,把我像货物一样推过去。
老光棍脾气更坏,喝醉了就往死里打。
我身上旧伤叠新伤,没有一块好肉。
最后那次,他抄起烧火棍,骂我是“不会下蛋的母鸡”,狠狠砸向我的头。
我眼前一黑,以为自己死了。
求生的本能却让我在半夜醒过来,拖着断了的腿,爬出了那个。
摔下山崖时,我甚至觉得,就这样死了,也挺好,至少不疼了。
可我没死。
刺眼的车灯照亮了我血肉模糊的身体。
车门打开,一个穿着精致白色连衣裙、像仙女一样的女孩跳下车,惊呼着朝我跑来。
她身上有很好闻的香味,手很软,很暖。
“别怕,”她说,“我送你去医院。”
那是我的大小姐,沈清歌。
她救了我,治好了我一身几乎要命的伤,给了我净的衣服,热乎的饭菜,和一个能安心睡觉的房间。
她给我起了名字,祝七,她说七是她的幸运数字。
她教我识字,教我规矩,也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底气和尊严。
她说:“祝七,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。谁欺负你,告诉我。”
从那天起,我的命就是她的。
这样的大小姐,我怎么可能背叛?
哪怕那把刀要捅向我自己,我也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她分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