傍晚时分,沈家客厅的灯全部亮了起来。
沈国栋难得地吩咐沈明珠把八仙桌搬到客厅中央,铺上了平时舍不得用的白色绣花桌布。桌上摆了六菜一汤:红烧鲤鱼、白切鸡、油焖大虾、梅菜扣肉、清炒时蔬、凉拌黄瓜,中间是一大盆腌笃鲜。菜色丰盛得不像话,像是要把家里所有好东西都拿出来。
沈清歌下楼时,看见这阵仗,脚步顿了一下。
“清歌来了,坐。”沈国栋坐在主位,朝她招手。他换了件净的灰色中山装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但眼下的乌青和脸上的憔悴怎么也遮不住。
沈明珠和沈明辉已经坐在桌边了。沈明珠今天穿了件崭新的粉红色衬衫,辫子上系着红头绳,眼睛却红肿着,显然是哭过。沈明辉低着头,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桌布边缘。
“爸。”沈清歌在沈国栋左手边的位置坐下。
“今天咱们一家人吃个饭。”沈国栋拿起筷子,语气故作轻松,“明天街道开欢送会,后天……后天清歌就要走了。这顿饭,算是给清歌送行。”
他说着,夹了一大块鱼肉放到沈清歌碗里:“多吃点,到了那边想吃这么新鲜的鱼可难了。”
鱼肉鲜嫩,浇着浓油赤酱的汤汁,香气扑鼻。但沈清歌看着那块鱼,心里一点胃口都没有。
“谢谢爸。”她轻声说,筷子在碗里拨了拨,却没往嘴里送。
沈明珠瞥了她一眼,阴阳怪气地说:“姐,爸特意给你做的,你可别浪费了。”
“明珠!”沈国栋沉下脸。
沈明珠撇撇嘴,不说话了,但眼神里的怨毒藏不住。
沈明辉突然开口:“爸,妈……妈什么时候能回来?”
饭桌上的气氛瞬间凝固了。
沈国栋的脸色沉了下来,手里的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:“吃饭的时候别提这个!”
“可那是我妈!”沈明珠声音尖利起来,“她都进去三天了!爸你就不能想想办法?!”
“我能想什么办法?!”沈国栋提高声音,“她自己手脚不净,怪得了谁?!”
“可她是被陷害的!肯定是有人……”
“够了!”沈国栋猛地拍桌子,碗盘都震了震。
客厅里一片死寂。只有墙上的老座钟还在滴答滴答地走着,声音在寂静中格外刺耳。
过了好一会儿,沈国栋才深吸一口气,重新拿起筷子:“吃饭。”
四个人默默吃饭,只有碗筷碰撞的声音。红烧鱼冷了,油凝结在表面,白花花的。白切鸡的皮变得软塌塌的。油焖大虾的香味里掺进了隔夜的油腻气。
沈清歌小口小口地吃着米饭,眼睛垂着,谁也没看。她能感觉到沈国栋偶尔扫过来的目光,探究的,审视的,还有一丝她看不懂的情绪。
“清歌。”沈国栋突然开口。
沈清歌抬起头。
“到了那边,好好劳动,听领导的话。”沈国栋的声音很平静,但握着筷子的手背青筋突起,“别惹事,也别……多管闲事。”
这话里有话。
沈清歌点点头:“我知道。”
“家里的事,你别心。”沈国栋继续说,“你陈姨……她的事,组织上会调查清楚。你一个孩子,别掺和。”
“我没掺和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沈国栋看着她,眼神复杂,“你妈……你亲妈走的时候,最放不下的就是你。她要是知道你下乡,肯定舍不得。”
他提起母亲。
沈清歌的手指微微收紧。她抬起眼睛,看着沈国栋:“爸还记得我妈?”
沈国栋的脸色变了变:“当然记得。”
“我妈是怎么走的?”沈清歌问,声音很轻,很平静,“我那时候小,记不太清了。”
饭桌上再次陷入沉默。
沈明珠和沈明辉都看向沈国栋。
沈国栋的嘴唇动了动,好一会儿才说:“病死的。你妈身体一直不好,生了你之后更弱了。后来……得了肺病,治不好。”
“哦。”沈清歌低下头,继续吃饭。
她没再追问,但饭桌上的气氛彻底变了。沈国栋不再说话,只闷头吃饭。沈明珠和沈明辉也不敢出声。
一顿“最后的晚餐”,吃得味同嚼蜡。
吃完饭,沈明珠和沈明辉匆匆回了房间。沈清歌帮着收拾碗筷,沈国栋坐在沙发上抽烟,一接一。
“清歌,”他突然说,“你陈姨……可能要被转移到市局。”
沈清歌手里的盘子差点掉在地上。她稳住手,转过身:“为什么?”
“事情闹大了。”沈国栋吐出一口烟,烟雾模糊了他的脸,“街道查出了那笔美金,还查到了别的……她可能不只贪了信托基金的钱。”
“别的什么?”
“不知道。”沈国栋摇头,“但市局都手了,肯定不是小事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低下来:“清歌,如果……如果爸也出了什么事,你照顾好自己。”
沈清歌看着他。烟雾里,他的脸苍老而疲惫,眼里的恐惧藏不住。
他在怕什么?怕陈美兰把他供出来?还是怕别的?
“爸会出什么事?”沈清歌问。
“不知道。”沈国栋苦笑,“这年头,什么事都可能发生。”
他没再说下去,只是挥挥手:“上楼吧,早点休息。明天还要开会。”
沈清歌转身上楼。走到楼梯拐角时,她回头看了一眼。沈国栋还坐在沙发上,佝偻着背,手里的烟燃到了尽头,烫到了手指,他才猛地惊醒,把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。
那一瞬间,他看起来像个真正的老人。
脆弱,无助,恐惧。
但沈清歌心里没有一丝怜悯。
回到房间,锁上门。她靠在门板上,站了很久。
陈美兰被转到市局了。这意味着,她可能真的牵扯进了大案——走私?贪污?还是更严重的?
那个刀疤男人呢?他会不会也被抓了?
不,没那么简单。如果刀疤男人被抓了,今天就不会有人来堵她。
那两个人,明显还在活动。他们找陈美兰藏起来的东西,找沈家,甚至还找到了她。
这说明,事情还没完。
沈清歌深吸一口气,进入空间。
黑土地上,人参苗已经长出了第一片真叶。不是子叶那种肥厚的叶片,而是细细的、锯齿状的、真正的参叶。嫩绿色,在空间柔和的光线下泛着健康的光泽。
她蹲下身,仔细看。叶片很小,只有指甲盖大,但脉络清晰,生机勃勃。她用指尖轻轻碰了碰,能感觉到叶片里流动的生命力——那是灵泉滋养出的、不同于普通植物的灵气。
旁边,南瓜藤蔓又开出了新的花。她把今天在刘胡子那里换来的种子拿出来:一小包土豆种块,一包白菜籽,一包萝卜籽,还有……一小袋人参种子。
人参种子比之前买的那几颗饱满得多,深褐色,圆滚滚的,像缩小版的核桃。
她把土豆种块切块,每块留一到两个芽眼,种在开辟出的新地里。白菜籽和萝卜籽撒在另一片区域,盖上一层薄土,浇上灵泉水。
最后,她把人参种子小心翼翼地种在最早那几株人参苗旁边,同样浇上泉水。
做完这些,她走到泉边,捧水喝了一口。
泉水似乎又有些不同了。更清甜,喝下去后,眉心气旋转得更快,经脉里的灵气流动更顺畅。她能感觉到,气旋又壮大了一点点——虽然不明显,但确实在成长。
灵泉在随着她的使用和空间的发展而变化。
这是个好消息。
她退出空间,坐在书桌前,拿出笔记本,开始写新的计划。
剩余时间:3天
待办事项:
1. 明天欢送会发言(表面积极,低调不惹眼)
2. 去刘胡子处取药品和种子
3. 准备行李(明面上的和空间里的分开)
4. 调查刀疤男人身份(通过孙师傅?)
5. 查找母亲死亡真相的更多线索
写到第五条时,她笔尖顿了顿。
沈国栋今天提起母亲时的表情,很奇怪。不是怀念,不是愧疚,而是……慌乱。
他在怕什么?怕她追问?还是怕她查到什么?
沈清歌放下笔,走到窗边。夜色已深,弄堂里的灯火一盏盏熄灭。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,很快又安静下来。
夜深人静,正是行动的好时候。
她换上深色衣裤,从空间里取出匕首别在腰间,然后走到门边。土遁术发动,穿门而出。
走廊里一片漆黑。沈明珠和沈明辉的房间门缝里没有光,应该睡了。沈国栋的主卧门紧闭着,里面传来沉重的鼾声——他睡着了,大概还喝了酒,鼾声很响。
沈清歌轻手轻脚地下楼,来到书房。
门锁着。她用手按在锁上,金遁术发动。锁芯咔哒一声弹开,她推门进去,反手关上门。
没有开灯。月光从百叶窗的缝隙漏进来,在地上投下一道道银色的光带。
她走到书桌前。抽屉她上次已经翻过了,记本和药瓶都拿走了。但沈国栋这种心思深沉的人,不会只藏一处。
她闭上眼睛,金遁术全开。
以她为中心,三米半径内所有金属物体在意识里浮现轮廓:抽屉的铜锁,书柜的铁钉,壁炉的铁栅栏……还有,墙壁里的东西。
她猛地睁开眼睛,看向书桌后面的墙壁。
那里,在墙壁内部约二十厘米深的位置,有一个金属物体——不大,像是个小铁盒。
她走到墙边,手掌贴上去。土遁术配合金遁术,双重感知。
墙壁的结构在意识里展开:砖层,灰浆,木板……然后,在两层砖之间,确实有一个小小的空隙,里面放着铁盒。
这个位置很隐蔽,在书桌正后方,平时被书桌挡住,本不会有人想到墙里有东西。
她手掌微微发力,墙壁像水波一样荡开涟漪。手穿过去,穿过砖石,抓住了那个铁盒。
收回手。
铁盒比之前发现的那些都小,只有巴掌大,但很沉。表面锈迹斑斑,锁已经坏了,轻轻一掰就开。
打开。
里面是一份文件。
沈清歌就着月光看。文件抬头是“遗嘱”两个大字。
她的心脏重重一跳。
继续往下看。
立遗嘱人:沈国栋。
期:1974年12月25。
内容:
“本人沈国栋,在神志清醒、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立此遗嘱。
一、本人去世后,名下所有财产,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、房产、、债券、珠宝古董等,全部由妻子陈美兰继承。
二、若妻子陈美兰先于本人去世,则所有财产由子女沈明辉、沈明珠平均继承。
三、女儿沈清歌已获得其外公林老先生设立的信托基金,足以维持其生活,故不再从本人遗产中分配。
四、本遗嘱一式两份,一份由本人保管,一份由律师保管。
立遗嘱人:沈国栋(签名盖章)
见证人:空白
期:1974年12月25”
沈清歌拿着遗嘱的手在抖。
不是生气,是冷。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冷。
1974年12月25。去年圣诞节。那时候陈美兰已经开始计划送她下乡,已经开始计划怎么弄死她,好拿到信托基金。
而沈国栋,她的亲生父亲,在同一时间立下遗嘱——把所有财产留给陈美兰和她的子女,把她彻底排除在外。
理由是什么?“已获得信托基金,足以维持其生活”。
真是冠冕堂皇。
可他们不知道,他们正在计划弄死她,让她本活不到用那笔钱的时候。
沈清歌看着遗嘱上沈国栋的签名。字迹工整,力透纸背,没有一丝犹豫。
他是认真的。
从去年开始,他就已经做好了选择——选择陈美兰,选择沈明辉和沈明珠,放弃她。
不,不是放弃。
是把她当成筹码,当成可以牺牲的东西。
沈清歌把遗嘱折好,放回铁盒,收回空间。
她站在原地,月光照在她脸上,冰冷得像霜。
心里最后一点对父亲的期待,彻底熄灭了。
她原本还想,也许父亲是迫不得已,也许他有苦衷,也许……他对她还有一点父女之情。
现在,没有了。
遗嘱白纸黑字,写得清清楚楚。
在沈国栋心里,她早就不是他的女儿了。只是一个碍事的、需要处理掉的麻烦。
好。
很好。
沈清歌转身,离开书房。她没有回房间,而是走出家门,来到院子里。
深夜的弄堂寂静无声。月光如水,洒在青石板路上,泛起冷白的光。
她走到墙角,那里有一丛栀子花——是母亲生前种的。每年六月开花,香气能飘满整个院子。
现在不是花季,只有浓绿的叶子。
沈清歌蹲下身,手指轻轻拂过叶片。
“妈,”她轻声说,声音在寂静里轻得像叹息,“你看到了吗?这就是你爱的人,这就是你托付终身的人。”
叶片在夜风里微微颤抖,像在回应。
“你放心,”她继续说,声音很轻,却很坚定,“我不会让他们得意的。你留下的东西,我会拿回来。他们欠你的,欠我的,我会一笔一笔讨回来。”
“一个都跑不掉。”
她站起身,抬头看着夜空。月亮很圆,很亮,冷冷清清地挂在天上。
明天要开欢送会了。
后天要出发了。
新的战场在等着她。
而上海,这个她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,这个埋葬了母亲也试图埋葬她的地方,她还会回来的。
到那时候,一切都会不一样。
她转身回屋,脚步很轻,却很稳。
走到楼梯口时,她停了一下,回头看了一眼客厅。
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,照着空荡荡的八仙桌,照着冷掉的残羹剩饭,照着这个看似体面实则腐烂的家。
然后,她转身上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