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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李棠花,由於出生之時海棠開遍了整個皇城,皇帝就隨意給我賜了“海棠”為名。
是阿孃覺得直接叫海棠有些俗氣,便給我起名“棠花”。
李昭寧則一直叫我“小花”,聽起來像是小貓小狗的名字。
反正我是大盛朝最不受寵的公主,究竟叫什麼也無人在意。
其實整個大盛一共也就兩個公主,我和李昭寧。
只不過她是正宮皇后所出嫡公主,又有太子親哥哥和丞相外家給她撐腰,風頭自然凌人。
而我阿孃,不過是被強行搶進皇宮的孤女罷了。
無權無勢,生下我不過兩年就被新進宮的其他女人們搶了風頭。
皇帝永遠記不起宮裡有個被他毀了一輩子的孤女,就像皇后也記不清自己殺的那麼多人裡哪個是我的阿孃。
我從不叫她母妃,在我心裡,她永遠只是我的阿孃,而不是他人的妃嬪。
三歲以前的記憶我都有些模糊,可從我記事起,阿孃就沒少受過苦——
四歲時,皇子公主都要開蒙,唯有我被忘得乾乾淨淨,阿孃第一次放下心氣做了甜湯去討好那個高高在上的男人,卻得了他的一巴掌和半年禁足。
他說,不過賤出孽障,不配入皇家宗祠,不配上內院學堂。
五歲時,阿孃早就因那一巴掌寒了心,與我從此閉門不出,只安心在海棠閣禮佛,日子平淡卻快活。
偏皇后見不得宮內有人比她過得舒心,三天兩頭尋我與阿孃的錯處,剋扣月例,罰抄佛經,凍跪雪夏臥磚,阿孃為護著我,被她折磨得一身病痛。
六歲時,我從阿孃那學得一手好繡工,為了能過得舒服些,我們開始往宮外兜賣自己所繡之物,被七歲的李昭寧抓了個正著。
她全然不似懵懂兒童,給我們扣上了倒賣御賜之物的名頭,皇后將我阿孃活活打死的時候,她臉上還掛著看戲一般的笑容。
她們不是不想把我也斬草除根,只是我再不受寵,將來也是皇帝能用來拉攏外戚朝臣的一枚好棋子。
由不得她們胡來。
阿孃去後,未入皇陵,屍骨本是要被皇后丟去亂葬崗的。
是我拿出了我們這些年攢下的所有碎銀,才換得親手將阿孃埋入院內海棠下的機會。
那年的海棠,鮮紅如血,開得格外悽美。
賜婚的旨意很快就下來了。
可笑的是,同樣是公主,同樣是賜婚,李昭寧的婚期定在來年開春,而我的婚期卻匆忙定在了下月初七。
留給我準備婚事的時間甚至不足半月。
日子也不是吉日。
他給李昭寧開了公主府,還特許徐庸之與她成親後繼續來往朝堂。
卻讓我直接嫁去邊關的將軍府,路上時間掐頭去尾正好十日。
皇帝以此彰顯他對李昭寧的偏愛,順便給了武將之首的衛初寒一個下馬威,還抬舉了文臣新貴徐庸之。
好一個一箭三雕。
我不甚在意,只繼續繡著我的嫁衣。
空蕩的海棠閣因著賜婚不斷有宮婢進出,手上呈的,卻都是些樣子貨。
和現在的大盛一樣,中看不中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