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容积为两百七十立方米的储物里空间、一个每天都会刷新物资的空间,对于陈文轩来说,还有第三个效果。
那即是他算是拥有一个空间异能!
为什么说算是?!
那是因为这个空间异能是有缺陷的,他只可以掌控以自己为中心,大小跟储物里空间一样大小的空间!
例如现在里空间大小是两百七十立方米,按照球的体积公式,那么大概就是以他为中心的半径四米的空间受他控制。
哪怕是子弹,进入这个范围内,都可以让它直接悬空停止,又或者抽掉空气形成真空、转移物资、感知物品。。。
只要陈文轩的精神力能够撑得住,可以说是在这个领域内无所不能,属于他的绝对领域了!
这也算是让陈文轩心安,有自保之力了!
毕竟中院的那个寡妇爱好者、易不群的金牌打手,傻柱何雨柱喜欢动手的性格都被穿越者们传遍诸天万界了!
甚至成为了四合院穿越文的战力单位,一柱!
陈文轩穿越的身份一个没满十六岁的少年,想要以他原本的身体去和何雨柱掰手腕,就太看得起他了!
毕竟对方可是家传厨艺,从小就抡锅练习,也不缺吃的,营养充足,否则也不会有个四合院战神的称号。
还不是因为四合院的年轻一辈都打不过他,年纪大打得过他的,面对他那种不要命疯魔打法,也是开局气势就弱了三分。
穿鞋的自然不会跟这种光脚的去拼命。
再加上有那个屁股歪到不行的一大爷易中海拉偏架,打赢打输都得赔钱,这四合院战神的名气不就打出来了吗?!
这可不是陈文轩穿越者的想法,而是原身的记忆!
作为最早住进四合院的用户之一,陈文轩可以说见证了在何大清离开后的种种变化。
“幸好前身的老子为了响应政策、支持国家建设,出钱将房子转为私房,否则按照目前这全家七口人没一个上班的情况,还真难搞!
最大的也就是自己,但是按照十六岁才能够顶岗上班的规定,也还有小半年呢!
虽然张叔说可以特事特办,但是自己还是老老实实按照规定来吧,鬼知道后面会不会翻旧账揪小辫子!”
将空间里今天刷新的物资给转移到储物空间后,陈文轩继续思考着后面的事情。
除了花钱将房子转为私房外,陈文轩觉得前身父母做得还非常正确的一件事情,那就是还花钱买下了搭建厨房的这一小块空地。
这么一来连带着旁边的两间后罩房,在街道办登记申请通过之后,直接砌墙围起来,形成了自己的一个小天地。
这样也算是避免做个饭还要小心翼翼免得被围观了!
或许前身父母就是看出四合院里禽兽们的真面目,才这么做的!?
虽然不像其他穿越前辈那样能够拥有独属于自己的小跨院,但是这样一个小天地也足够了。
至于陈文轩为什么不打算搬离这个禽兽四合院?!
其中原因也不少,不是因为什么金手指要吸收情绪值、限制他不许搬离这里的扯淡理由,而是根据目前的生活情况决定的。
第一个那就是这是有房契的私房,如果想要搬家,陈文轩要不跟其他拥有私房的家庭互换,要不就是将这里卖了然后拿着钱去其他四合院买房子。
但是现在可不是几年前,现在整个京城住房可是非常紧张,一家三代人住十几二十平那是常见的事情,像院里的贾家不就是如此?!
陈文轩家的房子转出去很简单,直接委托街道办租出去就行了,但是他想要购买却很难,因为现在基本上明面已经不允许买卖房屋了!
都是通过赠与的方式,但是懂的都懂。
现在挥着钱找房子的人可不少,甚至比陈文轩有钱的都不少,但是他们还不是租不到买不到房子,只能够一家人挤在小小的房子里。
所以说想要操作起来就很困难,更别说陈文轩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少年!
而且如果换地方了,还能够像现在这样拥有一个独属自己的小天地吗?!
七个人,三间房子加起来也有四十平,可比其他人舒服多了,陈文轩现在还能够自己一个人一间房。
要是换房子,说不定就得跟像之前父母还在世的时候,跟弟弟一起挤了,陈文轩可不习惯跟别人一起睡一张床上。
弟弟也不行!
咳咳咳,以后自己老婆肯定是可以了。
第二个那就是相比于其他四合院,陈文轩还是比较了解现在居住的四合院。
无论是原身的记忆,又或者是穿越者的身份,都会比其他四合院的情况要了解。
如果就陈文轩自己一个人,他为了方便自己,可能就换了,但是还有六个弟弟妹妹!
最小的也才两岁!
陈文轩也不可能抛弃他们,无论是继承了原身身体和整个陈家财产该承担的责任,还是身为穿越者陈文轩的性格。
他都不可能这么做!
作为九零年代尾巴的陈文轩,从小看着少儿频道公益广告长大的他,别的不说,三观还是正的!
尤其是拥有着金手指的他还是很轻松就能够养活这几个弟弟妹妹,那更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了!
而换到新的住所,面对的人都得重新熟悉,鬼知道对方是人是鬼,这个时代京城暗地里还是比较混乱的。
在这里都算是相熟的街坊邻居了,或者说群众基础在这,真换地方,那重头再来,而且几个孩子很容易被盯上。
哪怕陈文轩拥有解决的办法,但是前世社恐怕麻烦的他可没有穿越者前辈们杀这杀那的想法。
只想利用金手指好好的生活,可不想来一个杀一个,到时候很容易就会被官府机器盯上,别忘了这是哪里!
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时代,做什么都会被拿放大镜看。
陈文轩目前也算不上举世无敌、能够一人对抗一个国家好吧!
那种生活也不是陈文轩想要的,得不偿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