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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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章节(第17章)
他曾经是空军学校毕业的优秀人才。本该前途无量的他,退伍后却变成了索命的恶魔。他以剿匪为由调动民兵。两口古井成了吞噬十九条生命的地狱。为何父亲的惨死要让整个家族来偿还?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,让他隐忍十年?这是正义的复仇,还是疯狂的屠杀?李仁武。他于一九二五年出生在江家村。既然说他是为父报仇,那就要从他的父亲讲起。李仁武的父亲名为李万才。这名字听起来气势非凡。李万才早年曾在国民党的部队中担任副营长。多年征战,目睹时局混乱,战乱频仍。他担心自己可能某天会战死沙场。于是果断离开军队,返回了家乡。毕竟,当过官的人多少有些积蓄。回乡后,他很快娶妻生子。一九二五年,儿子李仁武出生了。李万才共有四个儿子。在那个年代,这也只能算是普通人家。当时一般家庭至少有七八个孩子。虽然人丁不算兴旺,但李万才是军人出身,性格强硬。在村里一向强势行事,少有人敢轻易招惹。他平日不爱讲道理,遇事总喜欢动手。因此在村里的名声并不好。在乱世中,这样的人往往能站稳脚跟。因为在那个时候,讲道理未必有用,没人愿意按规矩办事。到了一九三九年,李仁武十四岁这一年。李万才在村里的地位达到了顶峰。他成为了村公所的先生,主要负责管账,相当于如今的会计。喜事临门让他精神焕发,再加上他那暴躁的脾气。他整天一副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样子,自然不愿受他人管制。上任没多久,他就与保长李忠富起了冲突。这两人是如何结下梁子的呢?当时正值抗战时期。李万才与八路军接上了头。那时八路军规模还不大,主要以游击战为主。李万才认识了一位叫李俊祥的连长。当时李俊祥正带领队伍在静海县打游击,并住在李万才家中。之后,李万才还把村里的一些年轻人介绍进了八路军。在当时,这算是抗日积极分子的行为。然而,当时的天津已经沦陷,江家村也被日军占领。村公所实际上受日伪军的控制。李万才的这些举动,在日伪军眼中无疑是通敌的大罪。其实李万才这么做,往好了说,是有抗日爱国的精神。但实际上更多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。他还想借助八路军的力量压制李忠富。不久后,他向游击队提供了情报。游击队顺势将李忠富抓获。考虑到李忠富这类人还有争取的价值。经过一番教育后,游击队将他释放。李忠富回去后仔细琢磨,便猜到是李万才在背后搞鬼。他当即决定报复,而且必须置对方于死地。但这事急不得,得等待时机。毕竟李万才也不是省油的灯,身后还有游击队撑腰,不能做得太明显。就这样,等到一九四一年,机会终于来了。游击队从天津撤走后,李万才没了靠山,变得孤立无援。李忠富见状,开始谋划联系附近的土匪。一九四二年二月二十二日,大年初八。这天,李忠富和弟弟李忠贵以打牌为借口,将李万才骗到了村公所。在路上,突然冲出两个土匪。他们将李万才制服后五花大绑。随后直接扔进了一口井里淹死了。在那个年代,土匪猖獗,杀个人并不算大事。他们行事也毫不掩饰。消息很快传开了。李万才的家人得知了噩耗。他的儿子,也就是我们故事的主角李仁武,当时只有十七岁。得知父亲被害,李仁武咬牙切齿,怒火中烧。他发誓不报此仇,誓不为人。但他面前有两个难题。一是他不确定到底有多少人参与了此事。他只知道李忠富肯定脱不了干系,其他人则不清楚。而李忠富家族势力庞大,他这一辈有八个兄弟。名字按照荣华富贵的顺序排列。李忠富是老三,老四是李忠贵。李仁武只知道老三和老四参与其中,其他人是否参与,不得而知。但他心里有了一个简单的想法:管他呢,全杀了就是,何必费劲查证。二是他自己势单力薄,要报这么大仇,杀这么多人,仅凭一己之力远远不够。最终,李仁武想到了一个办法:先去当兵,学本事。如果能在战场上活下来,等自己有了实力和队伍,报仇岂不是易如反掌。但这个决定,李仁武足足用了三年才下定决心。时间来到一九四五年一月。通过一个叫李树香的人介绍,他终于加入了八路军的静海县游击队。报仇的信念,成为他前进的动力。当兵三个月后,他就升为了班长。拿到一把三八式步枪后,他再也按捺不住。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复仇。一九四五年五月的一天。李仁武带着枪独自一人潜回了江家村。他没什么打算,就准备直接开杀。可他没料到的是,回来才知晓李忠富已死。就在数天前被匪徒杀害,具体缘由不知。李仁武心中琢磨:死了也无妨,不是还有他的弟兄们嘛。不管他们有没有参与其中,全都是仇敌,必须除掉。随后,他寻到了李忠贵。瞅准时机,对着其后背抬手就是一枪。不料枪法太差,没射中。这一枪着实把李忠贵吓得不轻。他连滚带爬地奔回家,赶忙找来同族兄弟商讨。“李仁武这是回来玩命了,方才差点把我打死,这该如何是好?”众人合计着,李仁武是来玩命的,硬碰肯定不行,只能来软的。出些钱财,把这事儿和和气气地解决掉。拿定主意之后,李忠贵他们找到了介绍李仁武去当兵的李树香,请他出面调停。李树香找到李仁武,劝说:“小五啊,哥晓得你心里有仇恨,可李忠富已经死了,被人杀了。其他人跟这事儿没关系,你听到的那些消息都不准确。李忠贵他们也找我了,想跟你商量这事,让你受委屈了,他们愿意出些钱,给你爹办个体面的葬礼,你看如何?”李仁武表面应允了,说:“行,让他们赶紧弄完。”心里却寻思:等这事儿忙完,我再动手也不迟,不差这几天。之后,李忠贵的几个弟兄凑了十两银子,打了一个按李万才身材制作的银制模型,尺寸不大,当作李万才的象征。伴随着吹拉弹唱、哭哭啼啼的仪式,李万才正式下葬。一番折腾之后,李仁武点头表示认可,说:“行了,这事儿就这么算了。”在外人眼里,这事儿就此完结。然而李仁武并不甘心。他想:被人杀了,哪能就这么用一点儿钱就能解决的?血债必须血偿,并且要加倍偿还。只是目前自己实力不够,仅凭手里一把枪,即便拼命也杀不了几个。所以他打算先低调发展,等有了实力再找这些人算总账。时间到了一九四六年。李仁武由于表现突出,被调到晋中军区参加了会计培训班。同年还入了党。培训完毕后,组织安排他去十分区一个旅担任会计。这在战争时期可是个不错的职位,能在部队大后方从事财务工作,前途一片光明。可李仁武不愿意,坚决要求上战场,想要杀敌立功。他认为去了后方,整天和数字打交道,就没机会提升实力报仇了。结果,他因不服从指令,受到了留党察看的处分。可他依旧不服,继续抗议,最终被开除了党籍。这些在李仁武看来都无所谓。他还向分区一位姓刘的政委请假,直言要回家报仇,杀掉那些仇敌。政委自然不同意:“你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,怎么能报私仇?”李仁武只讲了一句:“只要我还活着,早晚弄死他们。”假没请成,他只能先在部队待着,再做谋划。到了一九四九年八月,新中国即将诞生,战事逐渐减少。接着,李仁武被调到了河北省军区后勤部财务科工作。一九五零年六月,他进入空军学校学习。一九五一年七月毕业,进入飞行大队工作。照这样发展下去,他的未来不可限量。可报仇的想法始终在他心头盘旋。一九五二年四月,二十七岁的李仁武决定从部队退伍回故土。目的只有一个:报那十年前的大仇。一到江家村后,李仁武得知一九五零年土地改革时,政府给他家评定的成分是中农。家里分了三十多亩地和七间房子,还有一头牛。不算贫穷,也不算富裕。其实在回家之前,他就给家里写过一封信。信里提及了报仇的事,说关于老爹被害,我一定要报复回来,而且要足够狠,不然别人会嘲笑咱们家无能。回到家后,李仁武马上向村委会提出,要深入追查当年杀害他父亲的凶手,必须严格审查。可这事儿哪有那么好查,都过去十年了,主谋李忠富也早就死了。更关键的是,如今已是新中国,旧社会的陈年旧账不好再深究,时代都变了。村里的领导都说查不出来,还说:“当年李忠贵他们家族不是给你爹补了厚葬费吗?你当时也同意既往不咎了,怎么现在又提起来了?”李仁武却丝毫不退让:“我在外这些年,一天都没忘记报仇,时刻记在心里。你当时也介绍对象,我都没同意,就是怕有后顾之忧。我放弃了大城市的好工作,回来就是为了报仇雪恨,这事永远没完。”由于李仁武是部队出身,还毕业于空军学校,这样的人才在当时很受重视。一九五二年,他被任命为当地民兵联防二分站的站长,负责管理好几个村子的治安,其实就是领导民兵组织。那时候,公安系统还没完全组建完善。有了权力后,李仁武开始努力地训练队伍。曾三次组织四个村的民兵开展剿匪演练。通过严苛的训练,迅速在民兵中树立了威望。而他的内心也一直在为复仇做着筹备。接下来,李仁武开始耐心地等待时机。毕竟他只是个小站长,并非一手遮天,想大开杀戒没那么容易。即便在解放前,也不能随便调动士兵。可机会很快就来了。时间到了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二日。区里召开镇反摸底会议。所谓的镇反,指的是当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清查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。村里的主要干部都得去参加会议。对李仁武而言,这无疑是个绝佳的机会。领导全走了,没了约束,他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。随即,他迅速开始策划整个复仇行动。九月十二日晚饭后,大约七点。李仁武向附近的大刘村、小刘村、三胡庄的民兵中队发出了通知。通知称,昨夜从后山窜来不少土匪,就藏在这几个村子周围。要求各中队负责人带领全体民兵,务必在晚上十一点前到江家村南边集合。同时,他还要求民兵做好几项准备:每人上刺刀,备足子弹;每人带三根绳子;胳膊上缠一根白毛巾作为标记;行动必须严格保密,绝不能泄露任何消息。写好三份通知纸条发下去后,他便原地等待。到了晚上十一点,大刘村来了十一人,小刘村来了两人,三胡庄来了三人,再加上江家村包括他在内的十六人,一支三十二人的队伍总算凑齐。这规模在他看来,已经足够。李仁武先是重申了通知内容,接着开始战前动员:“大家行动时一定要大胆果断,冷静应对。记住,没有内鬼引不来外贼。土匪能藏到这里,说明咱们村里肯定有奸细。这次剿匪要连同内鬼一起铲除。到时候看我的手电筒闪两下,就是命令,直接动手,谁也不能当逃兵。”动员结束后,李仁武开始分工:江家村的十一人负责村边路口放哨,确保没人能跑出去;其余七人组成“外来力量”执行武力进攻任务;另外安排九人负责拿绳子绑人,“我让绑谁就绑谁,全听指挥”;最后剩下的四人负责通讯,在各队之间传递指令和信息。一切安排妥当后,他一声令下,众人各就各位,行动正式开始。李仁武带着人先在外面转了一圈,随后返回江家村。对外宣称先抓内鬼,从他们嘴里问出匪徒的藏身之处。而他口中的内鬼,显然就是李忠富的家族成员。此时,老四李忠贵已经病逝,只剩下老大李忠荣等兄弟。不管当年是否参与过谋害他父亲的事,只要是保长李忠富的家族成员,他都打算一个不漏,全部拿下。接着他带人直接冲进这些人的家里,开始抓捕。到了凌晨一点多,共抓了八人。分别是:老大李忠荣及其两个儿子李培智(当年三十岁)、李怀喜(当年二十六岁);六弟李忠荣及其妻子刘建荣(当年四十岁,党员,还是村委会妇女主任);老七李忠友及其妻子李云志;还有二十四岁的老八李忠宇。这些人被五花大绑,被带到了李万才的坟前。李仁武表面上没说要杀人。到达后,却将李忠友的妻子李云志单独绑在了一棵树上,把其他人打倒在地。然后对部下说道:“经过调查,这些人都是内鬼,平时尽干坏事。区里已经下达了命令,把他们全部枪毙,立即执行。”说完,他的手电筒闪了两下。旁边的民兵举枪射击,七人当场毙命。之后,李仁武解开树上的李云志。之所以单独留下她,是为了以牙还牙。他在附近找了一口井,直接将李云志扔了下去,活活淹死。到这时,他已经杀了八人。不过这远远满足不了他的复仇欲望。往回走的路上,他又对民兵们谎称:“咱们虽然灭了狼,但别忘了还有幼崽。等他们长大了也是祸害,必须斩草除根,不留后患。”于是他又带人冲进这些人的家里,连妇女带小孩一个都没放过。又抓了十一人。不过也有漏网之鱼,其中就有三人听到外面的动静后,随即跳墙躲到了别人家中,才侥幸逃过一劫。否则,李忠富家族恐怕会被彻底灭门。刚才被枪毙的老八李忠宇刚结婚不久。妻子郝连芳刚生下一个满月的孩子。母女俩也被李仁武堵住。郝连芳吓得浑身发抖。李仁武见状说道:“你是新过门的,我不杀你。这孩子是男是女?”郝连芳赶紧回答:“是女孩。”李仁武上前一看,果然是个女婴。便把孩子一扔,放了她们娘俩,算是又躲过了一劫。还有一个活下来的是李忠富的遗孀。按理说,李仁武与李忠富仇恨最深,本该对她绝不留情。但此时他却动了恻隐之心。他看这个女人一辈子很苦,便说道:“看在你是寡妇的份上,饶你一命。”老太太连忙千恩万谢。没成想,李仁武给了她一记耳光,随后扬长而去,也算是出了口恶气。到这时,能抓到的人都被带走了。总共十一人被强行押到村里的一片空地里。那里也有一口井。李仁武掏出枪,逼着其中两个女人跳井。两人无奈只能顺从。之后,李仁武嫌这样太慢,干脆把剩下的九人不论大人小孩,挨个推进了井里。他担心人多淹不死,又让人搬来石头,狠狠地砸了下去,这才罢休。这场景实在太过残忍。那么多人在井里哀嚎,堪称人间炼狱。其惨烈程度可想而知。至此,共有五户人家十九人丧命。其中男性十三人,女性六人。十一岁以下的孩子共有七人。李忠富家族几乎被一锅端。这已不是简单的灭门,而是灭族。完成所有事后,李仁武心中彻底轻松了。他认为用一个家族的性命来偿父亲的命,值得。隐藏心底十年的仇恨,总算得到宣泄。那么这件事最终是如何了结的呢?李仁武对民兵们讲:“今日的任务大家完成得很出色,都回去歇息吧。我这就去区里汇报咱们的成果。”民兵们听罢便往回返。途中,有人生出疑虑:“不对劲啊,咱们今日是捉土匪,可刚才那些人里有个女的是妇女主任。咱之前见过,她是党员领导,怎么可能是土匪呢?是不是搞错了?”其他民兵也觉得言之有理。但有人讲:“这和咱没关系,咱就是小卒子,听令行事的,管那么多做什么?再说站长不是去汇报了吗?要是好事自然会宣扬,就算出了差错,咱嘴紧点,谁也不要说出去不就妥了?命令又不是咱下的,安安稳稳回家睡觉吧,别瞎操心了。”另一组三胡庄的民兵更是满头雾水。他们不认识江家村的这些人,还以为此次行动立了大功。心想杀了十九个土匪内奸,得好好炫耀一番。于是次日一大早,便跑到村委会报喜去了。再瞧李仁武,他离开江家村后,并未走远。藏在大刘村的一片豆子地里,直至天亮才现身。随即去了静海县双塘村的表哥家。到了那儿后,他先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裳,饱餐一顿。又向表哥借了些钱财,随后步行至塘官屯。在那里又躲了一日。九月十四日清晨,他搭火车到了石家庄。下车后又转乘汽车,辗转抵达邯郸市。其实他也不清楚接下来该如何是好。报仇的想法占据了他全部的思绪,根本没规划过逃跑路线。思前想后,他决定去找原部队的老上级。老上级见到李仁武后,详细一问情况,顿时惊愕不已。“你小子居然做出这种事!”随即开始劝导他,“小五啊,你太鲁莽了,赶紧去自首吧。我这儿不能收留你,你杀的是普通百姓,不是在战场杀敌啊。”李仁武起先不答应。但转念一想,仇已经报了,自首就自首,我又没错。他觉得自己所为未必会遭受重罚。就这样,邯郸方面接到他的自首后,大吃一惊,赶忙通知了静海县。九月二十三日,李仁武被押回了静海县。他的案子处理起来相当棘手。当时新中国刚成立三年,我国第一部刑法是一九七九年才颁布的。所以那时审理案件基本只能参照当地县委、县政府领导的看法,上报后便可定案。说难听些,有点像古代县太爷断案。起初,县领导的看法是:李仁武指控李忠富等人参与谋害其父亲,证据不够,必须判死刑。本村一对姓徐的母子曾向李仁武胡言乱语,也得判刑,一个七年,一个五年。参与杀人的民兵中,张洪柱表现得最为踊跃,亲手杀了三人,被判二十年。其他动手杀人的民兵被判一年到十五年不等。在村口放哨、没动手的,教育一下就放了。李仁武的堂兄弟李根发,身为村妇支书,曾帮李仁武伪造材料指控李忠富,且明知李仁武有杀人的意图,却不阻止不报告,被开除党籍,判刑一年。不过这案子影响太大,上报后结果变了。天津地委给出了新的处理意见:李仁武死刑不变;张洪柱由二十年改判为无期徒刑;另外三个积极参加的民兵判二十年;李根发最惨,从一年改判为十五年。随后,静海县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庭审理此案,按此结果宣判。宣判后,李仁武马上被执行了枪决。在那个年代的司法流程和现在自然大不一样。李仁武被判死刑,其实并不意外。但参与其中的民兵确实有些冤屈。他们只是执行了上级的指令,根本不清楚杀的是谁。堂兄弟李根发被判十五年,理由是知情不报,也显得勉强。没法子,那个年代就是这样。没有刑法可依,且刚建国不久,很多事情处理起来比较随意。往往名分越大,处理越严厉。判罚主要看社会影响力,只要和案子有关联,就必须严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