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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“有意思。”

刘彻脸上在笑,眼睛里面没有笑意。

这个回答,出乎刘彻和金日磾等人意料之外。

金日磾觉得此人是在耍滑头,他等着刘彻下令,一旦陛下下令,这青年人就是死人了。

霍平也不明白,自己这番话哪里有意思。

他赶忙抱拳:“虽然我很多事情记不得了,但是家主既然救了我,不论我以前是什么人,以后我便是家主的人。家主以国士之礼待我,我必以国士之礼报之。”

霍平立马表达报恩的意思,就是希望老者善待自己。

至于什么国士之礼这番话,他也是硬尬的。

他不大明白,这个时代应该怎么说话。

他能想到最有逼格的,就是这句话了。

他要想办法证明自己的价值,换取立身之地。

不过这句含有国士二字的话,却让刘彻一怔,似乎勾起无限回忆。

金日磾也暗暗吃惊,此人简直胆大妄为,竟敢在陛下面前这么说。

他应当就是冲着陛下来的吧。

然而霍平刚说完,肚子咕咕作响。

霍平不由脸红,露出了一丝窘迫。

“相逢是缘,你回去休息一番,晚上老朽宴请你。”

刘彻说着缓缓背过身去,不再看霍平。

霍平赶忙抱拳感谢,这才离开。

他却没有听到,刘彻喃喃了一句:“吃饱了,好上路。”

等到霍平离开,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从暗中走出。

男人衣服为左衽与汉人的右衽不同,上面绣有狼形图案,腰间挂着铜铃,走路却无声音。

此人正是一名胡巫。

“陛下,此人身上有邪气。”

胡巫恭敬地说道。

刘彻的声音冰冷传来:“可有驱邪之法?”

胡巫不假思索回答:“晚宴时,属下可施法请神将其震慑,原形毕露,再以神剑诛杀。”

“准。”

金日磾也顺势开口:“陛下,我们在禁区还找到一些奇怪物品,应该是这小子带来的。找其他人问过,皆看不懂是何物。”

“那就给他,估计是些装神弄鬼的东西,越是研究越是着了他的道。”

……

霍平被带回房间,他与黑衣人聊天中,终于知道自己所在的年代。

当今皇帝是刘彻,而皇帝在位已经四十九年了。

霍平傻眼了,这可是汉武帝晚年。

堪称开局地狱模式。

他学过历史,提到中国古代王朝,绕不开“强汉盛唐富宋刚明”这八个字。

这四个朝代,皆有雄主。

而且汉朝皇帝水平都不低,都说老刘家基因强大。

且不说西汉九帝,将匈奴四代雄主攒起来的王庭打垮,让匈奴都会唱民歌了。

“失我焉支山,令我妇女无颜色。失我祁连山,令我六畜不蕃息。”

哪怕到了后期,只要给皇帝成年的机会,都是一人压天下的存在。

汉武帝刘彻,就是其中的佼佼者,与秦皇、唐宗、明祖皆是华夏历史千年一见的雄主。

不过像汉武帝这样的千古雄主,到了晚年都是国家比较危险的时期。

不说别人,就连他们的儿子都是胆战心惊。

秦始皇还好点,只是一直没立太子。

后来大儿子扶苏被假传圣旨杀了。

明太祖则是儿子死得早,传位给孙子,逼反了儿子。

汉武帝、唐太宗的太子,可都被老子给逼着造反的。

特别汉武帝晚年动辄就是血流成河,贵族官员如同狗一样被杀。

普通人民日子也不好过。

历史书上,只有八个字“海内虚耗,户口减半”。

汉朝之强,正是从汉武帝而起,挺起汉民族的脊梁。

不过强汉虽强,却强而不富。

胜仗不断,民生凋零。

生在这个时代,当百姓吃不饱穿不暖。

征兵、重税、酷吏,动辄就家破人亡。

真要闻达于诸侯,搞不好哪天头就掉了。

最绝的就是巫蛊之祸,被称为千古第一死局。

简单来说,就是老子看不起儿子,于是老子的人欺压儿子,儿子被逼造反。

然后帮助儿子造反的,都被干死了。

等到儿子死了,老子又清醒了,把那些打过他儿子的也给弄死了。

就连保持中立的,也被找出来干死了。

皇帝、太子、酷吏、太监、重臣……可以说没有一方是赢家。

对此猜测非常多,有人觉得这个时期的汉武帝应当是吃丹药吃成神经病了。

人家都神经病了,你上哪说理去。

而现在太子还是刘据,显然巫蛊之祸还没有发生。

霍平隐约记得,巫蛊之祸就在这两年了。

他隐约记得,这局之中十万人被牵连。

还好,霍平看了看自己所在之处,自己一穿越就穿到狗大户家。

可以说,这是最好的开局了。

至少山高皇帝远,远离政治旋涡。

看那老头虽然话不多,但也不是啥坏人。

如果自己能够跟他后面苟住,用现代知识帮他赚点小钱。

也能够在这地狱般艰难的时代谋生。

自己还有系统,苟到系统升级,苟到昭宣之治,或许还真的能够有所作为。

霍平绝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,也不认为现代人肯定能胜过古人。

想要活下去,必须全力以赴。

正想着,有黑衣壮汉给霍平送来了一盒子东西。

霍平眼前一亮,正是自己辞职带出来的。

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现代的东西,能够拿来换点钱财。

霍平历史学得不是很好,可是他喜欢看小说啊。

穿越小说里面,一个玻璃杯都能够价值连城。

将盒子拿过来一翻,然并卵。

一个喝水的陶瓷杯,还是破的,这个不值钱。

自己买的键盘、鼠标、U盘……这些倒是牌子的,可是这个时代派不上用场啊。

翻着翻着,霍平一愣,怎么里面还有口红?

他这才发现,自己走的时候,竟然还把旁边女同事的东西一起收了。

里面都是女人的东西。

看来指望这个是不行了,肚子咕咕响。

霍平只能厚着脸皮找黑衣人要点吃的。

只不过黑衣人根本没理会他。

这个年代,食物是很紧缺的。

哪怕大户人家,也不会随便给人吃的。

霍平只能等晚上,那位老爷子请自己吃饭。

霍平心想,自己一定要想办法表现自己的价值,争取留下来。

很多人认为到了古代,随便虎躯一震,就能让人纳头便拜?

然后便是争王争霸。

霍平可没有这个心思。

毕竟现代人穿越到古代,只是掌握了一些信息差而已。

赚点小钱,或者找准历史大势,取得一些功绩是有可能的。

要说主宰历史?

哪一个时代,天下英雄不是如同过江之鲫。

霍平自己在现代,连五千一个月的牛马工作都主宰不了,更加明白自己不可能主宰一个时代。

熬到夕阳西下,终于黑衣人告诉霍平,家主有请。

霍平将腰带系紧一点,然后跟着黑衣人往前走。

黑衣人叫作张顺,性格沉闷,基本上问一句回一句。

而且好像还有点内向,他的目光从来不敢与霍平对视。

霍平来到一间很大的屋子,门口有黑衣人把守。

霍平也不觉得意外,古代又没有监控,防盗手段又是一般。

富户家里没有百把人守着,只怕早就被人直接抢了。

屋子里面一张张类似于茶几的漆木案,案腿很短,方便跪坐时取用食物。

霍平在张顺的引导下,跪坐在那里等着。

好容易才等到老者与那位异域风情大叔。

“家主好!”

霍平连忙抱拳,本想起身的,只是跪了一会,腿就麻了。

所以霍平语气热情,但是动作显得有些倨傲。

刘彻看在眼里,坐在主位,看霍平这时候似乎才想要起身,方才缓缓开口:“霍先生乃是奇人,不必多礼。”

霍平闻言就跪坐回去。

他倒没有注意,对方用先生二字作为尊称。

霍平想让这老头子上菜,可是也不好催促。

好在刘彻也没有吊他胃口,让人送上了食物。

侍者垂首趋步而入,首先布上的是漆笾与漆豆,盛着枣、栗与深色的肉酱,此为“荐脯醢”,意为先敬献食神。

这东西不仅能吃,特别是搭配风干肉脯,风味还非常不错。

紧接着,陶碗盛着雕胡饭与漆盘盛放的黄米饼被轻轻置于案上。

主食先上,以示郑重。

霍平会学着刘彻的样子,用手撕下一小条坚硬的脯,然后非常克制地蘸上一点点深色的肉酱。

放入口中,首先感受到的是肉干的韧劲。

随后,极致的咸鲜味如同惊雷般在味蕾上炸开,强烈地刺激着唾液分泌。

好吃是好吃,就是略咸了。

霍平又尝了一口雕胡饭才好受一点。

这时候,两名侍者抬着一只青铜鼎稳步而入,鼎中热气蒸腾,赫然是整只的炮羔。

所谓炮,将整只动物如小羊、小猪宰杀后,掏空内脏,填满枣、果、香料等,用泥巴或面团将整个动物包裹起来,放在火中慢慢煨烤。

待泥土干透敲开,毛随泥脱落,肉香四溢。

能吃得起这个,绝对是狗大户中的战斗机。

汉朝烹饪六艺,就是炙、羹、蒸、炮、脍、渍。也就是烧烤、做汤、蒸熟、裹着泥烤、刺身、酒泡菜。

说白了,真正动火的也就是烤、蒸、煮了。

“霍先生,味道如何?”

刘彻注意到霍平脸色,笑问一句。

霍平吃着羊羔肉,点了点头:“味道还行。”

还行?

这个评价,让刘彻和金日磾都有些想笑。

皇家御膳,他竟然评价还行?

这是故作高人姿态吧。

刘彻不以为意,端起酒杯。

汉朝的酒杯称为卮也就是有单耳的小圆筒杯。

霍平也学着对方端起酒杯饮酒。

酒味酸中带涩。

“葡萄酒?”

霍平一饮,不由眉毛一扬赞道。

刘彻神情微微一变,他竟没想到,霍平竟然认出了蒲陶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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