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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:爹别抖了,我给你买个郡王

作者:深海的胖头鱼

字数:285175字

2026-02-22 15:52:27 连载中

简介

口碑超高的历史古代小说《大明:爹别抖了,我给你买个郡王》,朱桐是剧情发展离不开的关键人物角色,“深海的胖头鱼”作者大大已经卖力更新了285175字,目前最新章节是,且本书连载中。喜欢看历史古代类型小说的书虫们冲冲冲!

大明:爹别抖了,我给你买个郡王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
【时间:天启四年腊月初八,辰时】

【地点:江西南昌府,辅国将军府,后宅饭厅】

南昌城的冬晨,冷得有些不讲道理。

雾气还没散尽,湿漉漉地贴在窗棱上,顺着破了洞的窗户纸往里钻,下一下往人骨头缝里吹。

屋里的光线昏暗惨淡,只有一张缺了角的黄花梨木桌孤零零地立着——这是家里除了房梁外最值钱的老物件。

“叮。”

瓷勺磕在碗底,发出一声脆响,在寂静的早晨格外刺耳。

“叮、叮。”

又磕了两下,带着一股子不甘心的劲头。

坐在上首的朱拱標终于忍不住了。他手里捏着半个剥了壳的咸鸭蛋,那小心翼翼的动作仿佛捏着的是一颗夜明珠。他眉头拧成了个死疙瘩,看着对面那个正在跟米粥较劲的小小身影:

“儿啊,别挑了。那是粥,不是聚宝盆。你就是把碗底戳穿了,也挑不出半两肉沫来。”

坐在他对面的,是刚满八岁的朱桐。

他穿着一件袖口磨得起毛的青缎小袄,脖子上那圈原本应该蓬松雪白的兔毛领子,现在板结得像块灰色的抹布,紧紧勒着那张稚嫩却透着一股子老成的脸。

听到老爹的抱怨,朱桐把勺子往碗里一扔,“啪”的一声,溅起几滴清汤寡水的米汤。

“爹,我想吃肉。”

朱桐的声音很脆,但这语气里透出的幽怨和沧桑,活像个活了八十年的老妖怪。

穿越过来整整三天了。

这三天里,他把这具八岁身体的记忆翻了个底朝天,最后得出一个悲哀到想笑的结论:作为大明朝的辅国将军、太祖朱元璋的正经九世孙,他过得还不如卖烧饼的。

他只有一个怂包老爹,一个快要空的家底。

“吃肉?我也想吃!”

朱拱標把那半个咸鸭蛋举到眼前,用小拇指的指甲盖挑了一点点流油的蛋黄,放进嘴里。他眯着眼,喉结上下滚动,那副陶醉的模样仿佛在品尝龙肝凤髓。

回味了半晌,他才叹了口气,摆出一副严父的架势:“昨儿个刘伯去早市转了一圈,回来说肉摊子上的猪肉太肥,怕你大病初愈吃了积食,就没买。咱们是贵胄之家,养生懂不懂?清粥养胃。”

朱桐翻了个大大的白眼,毫不留情地戳破:“太肥?这年头还有嫌肉肥的?爹,您要是把‘没钱’两个字刻在脑门上,我都敬您是条汉子。”

“咳咳咳!”

朱拱標被这句话呛得差点把蛋黄喷出来。他涨红了脸,刚想摆摆父亲的威严,门帘子突然被挑开了。

一股裹挟着煤渣味的冷风钻了进来,紧接着是一个佝偻的身影。

老管家刘伯手里端着个黑漆托盘,上面放着一碟颜色发黑的咸菜丝,还有半块硬得能砸死狗的死面饼子。老头的脸冻得发紫,一进屋就跺脚,哈出的白气瞬间模糊了那张满是褶子的老脸。

“将军,小少爷,早膳……加菜了。”

刘伯赔着笑,把那碟咸菜丝恭恭敬敬地放在桌子正中间,仿佛那是御赐的珍馐。

朱桐看着那碟咸菜,心里一阵绝望。

早晨喝稀粥,配咸菜。这就是大明辅国将军府的早膳?

“刘伯,”朱桐指着那碗能照出人影的粥,嘴角抽搐,“这就是咱们的‘加菜’?不知道的,还以为咱们这是在给哪位先帝守孝呢,清淡得我都想出家了。”

“浑说什么!”

朱拱標猛地一拍桌子,虽然力道不大,但声音却拔高了八度:“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也是能浑说的?这要是传到锦衣卫耳朵里,治你个‘大不敬’,咱们爷俩都得掉脑袋!”

“传到锦衣卫耳朵里更好,”朱桐面无表情,甚至有点想笑,“正好让他们来看看,堂堂大明宗室,太祖爷的子孙,过的是什么日子。搞不好皇上一心软,还能赏咱们二斤猪头肉改善一下伙食。”

朱拱標被噎得说不出话来。

他看着儿子那双毫无惧色的眼睛,心里一阵发虚。这几天儿子病好之后,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?以前那个只会哭着要糖吃的傻小子哪去了?现在这眼神,怎么比债主还犀利?

屋子里的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。

朱桐深吸了一口气,决定不再跟老爹打哑谜。

“爹,刘伯。”朱桐从怀里掏出一本皱皱巴巴的小册子——这是他这两天在书房翻箱倒柜找出来的账本。

“啪”的一声。

他把账本往桌子上一拍,震得那半个咸鸭蛋颤了颤。

“别装了。还有一个月就是年节。”朱桐的手指重重地敲击着桌面,发出咄咄逼人的声响,“按照祖制规矩,咱们这种旁支宗室,年节要去宁王府磕头。磕头得有‘孝敬’,往年是三百两,听说今年宁王世子要修园子,涨到了五百两。”

听到“五百两”这三个字,正在喝粥的朱拱標手猛地一抖,瓷勺撞在牙齿上,疼得他龇牙咧嘴。

“要是交不上……”

朱桐的声音幽幽的,带着一股子透骨的寒意:“宁王府那位长史大人的手段,您是知道的。革去爵位都是轻的,搞不好就是一道折子递上去,给咱们安个‘不敬尊长’的罪名,直接发配凤阳去守皇陵。”

凤阳。

这两个字就像两块巨石,狠狠砸在朱拱標的心口。

那是老朱家的发源地,也是大明皇族的高级监狱。去了那儿,这辈子就别想再见着荤腥了,天天对着那一排排冷冰冰的石碑,活着比死了还难受。

“咱……咱们还能凑凑。”朱拱標放下了勺子,声音带着明显的颤音,眼神开始游离。

“凑?拿什么凑?”

朱桐冷笑一声,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缩着脖子的管家:“刘伯,别藏着掖着了,把咱们那个比脸还干净的家底,报给老爷听听!”

刘伯苦着脸,双手在围裙上搓了搓,掰着冻得红肿的手指头数道:

“回老爷、少爷……现银,柜上还有一百一十三两二十一大钱。这还是上次卖了老夫人的几支金钗剩下的。除此之外,也就剩下几件撑场面的绸缎衣服,当铺那边早问过了,那是死当,顶多给个五十两。”

“一共一百六十两。”朱桐替老爹算好了账,“离五百两的缺口,还差着三百四十两。”

朱拱標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,嘴唇哆嗦着:“这……这怎么涨了这么多?前年不还是两百两吗?这是要逼死人啊!”

“人家就是逼你。”

朱桐站起身,他个子虽小,但此刻的气场却压得两个成年人喘不过气来。

“宁王府那一脉,早就看咱们这些旁支不顺眼了。几百张嘴等着吃饭,少一家,他们就能多吃一口。咱们要是死了,那几百石的禄米指标,不就落回他们口袋里了吗?这叫吃绝户,懂不懂?”

这就是现实。

什么血浓于水,在利益面前,那就是泔水。

朱拱標瘫坐在椅子上,眼神涣散,仿佛已经看见了凤阳高墙内的凄惨生活。突然,他像是想起了什么,猛地抬起头,眼睛里闪过一丝绝望又疯狂的光芒。

“马!”

朱拱標一把抓住刘伯的袖子,急切地吼道:“老刘!后院那匹黑豆!那是纯种的辽东大马,虽然老了点,但骨架子大,毛色也好!前年有人出价二百两我没舍得卖,现在……现在要是拉去马市,哪怕卖个一百五十两也行啊!”

刘伯一愣,随即眼圈红了,扑通一声跪在地上:“老爷!那可是黑豆啊……它跟了您十年了!当年您去祭祖,骑的可是它;老夫人过门,拉车的也是它。它现在老得牙都掉了,您把它卖了,那是送它去死啊!那些杀才买回去,不是拉磨就是剥皮啊!”

“那怎么办!”

朱拱標从椅子上跳起来,声音嘶哑,带着哭腔:“我不卖它,难道卖我吗?还是卖桐儿?还是把你这把老骨头拆了卖斤两?交不上银子,咱们全家都得完蛋!到时候黑豆也没人喂,还不是个死?”

这一嗓子吼完,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。

窗外的寒风呼啸着,像是无数冤魂在拍打着窗户。

朱拱標喘着粗气,胸口剧烈起伏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他是个没本事的男人,但这辈子最在乎的就是这张脸,最怕的就是吃苦。现在为了活命,他连最后的念想、最后的尊严都要卖了。

朱桐静静地看着老爹。

他能感受到这个男人内心的崩溃。窝囊,虚荣,但又真实得让人心酸。

“不能卖。”

朱桐的声音不大,却异常坚定,像是定海神针一样扎进了这混乱的早晨。

朱拱標猛地转头看着儿子,眼睛通红:“你说什么?”

“我说,黑豆不能卖。”

朱桐走到老爹面前,仰起头,那张稚嫩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只有一种令人心悸的冷静。

“爹,您想过没有。黑豆不仅仅是一匹马。”

朱桐伸出一根手指,指了指门外:“只要黑豆还在,咱们出门就能坐马车,您骑在马上,别人还得喊您一声‘辅国将军’。这匹马,是咱们身上最后的一层皮,是咱们跟那些破落户唯一的区别。”

“如果您把它卖了,明天咱们出门就得靠两条腿走。”

朱桐上前一步,逼视着朱拱標:“一个靠两条腿走路的宗室,在南昌城那些势利眼的商贾、官吏眼里,就是一只拔了毛的凤凰,连鸡都不如!到时候,别说五百两,哪怕是一百两,咱们也借不到,也没人会正眼瞧咱们!”

朱拱標愣住了。

他张了张嘴,想反驳,却发现儿子说得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理上。

在大明朝,面子就是里子。

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种除了爵位一无所有的宗室来说,那层“皇族”的金漆一旦掉了,露出里面的败絮,那才是真的万劫不复。

“那……那怎么办?”朱拱標瘫坐在椅子上,捂着脸,声音从指缝里漏出来,“不卖马,钱从哪来?天上掉下来吗?”

朱桐转过身,看着窗外逐渐亮起的天色。

晨光穿透了雾气,照在他那件破旧的小袄上。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狠厉,那是猎人看到猎物时的光芒。

“爹,这世上的钱,只有两种来路。”

朱桐背着手,在屋子里踱了两步,“一种是跪着挣的,像咱们以前那样,求爷爷告奶奶,等着朝廷施舍;另一种,是抢来的。”

“抢?”朱拱標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,脸色惨白,“儿啊!你可别想不开!造反是要诛九族的!”

“谁说造反了?”朱桐回头,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,“咱们是文明人,是皇亲国戚。咱们的抢,叫‘借势’,叫‘资源置换’,叫……空手套白狼。”

他走回桌边,拿起筷子,在那个装着咸鸭蛋的碟子上轻轻敲了一下。

“刘伯,把这鸭蛋收起来吧。”

“啊?”刘伯还跪在地上,一脸懵逼,“少爷不吃了?”

“不吃了。”

朱桐冷笑一声,把那碗清粥一饮而尽,用袖子胡乱抹了把嘴。

“留着。中午回来,我要吃顿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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